等到了二十五歲,她開始自洽了,覺得這樣的生活挺好,每天只需要考慮多賺點錢,養活自己,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別委屈了自己。
那時候,別人或許覺得她形單影隻很可憐,可她自己並不覺得可憐。
該上班上班,一個人獨處時,就想想該吃什麼。想吃什麼,不會想未來怎麼樣,只想著每天該怎麼生活。
原主的記憶裡,她也是這樣的透明人,這五年來,每一頓飯都是如此。
安安靜靜的來,安安靜靜的吃,安安靜靜的走,沒有人在意她吃多少,吃沒吃飽。
溫甘寧夾起一個餃子,慢慢品嚐,芹菜肉餡的,味道很不錯,她吃完一個,又夾了兩個放在碗裡繼續吃。
林芝蘭放下筷子:“懷瑾,我吃飽了,先去忙活了,今天一大堆事等著我呢。”
溫懷瑾點頭:“行,你去吧。”
林芝蘭起身離開,路過溫甘寧身的時候,腳步微微一頓,目光落在這個五歲的小女孩身上。
溫甘寧剛好抬頭,對上了她的目光。
對方的眼神有些複雜,有一絲不忍,有一絲猶豫,但最終,她什麼也沒有說,轉身離開了飯廳。
溫甘寧低下頭,繼續吃飯,彷彿什麼都沒發生。
對於林芝蘭,名義上她要叫“娘”的人,她沒有怨恨,如果她處在大太太的位置,對於一個不是自己生的。只是姨太太生的孩子,估計做得也差不多,只要保證不餓死就行了。
而且,連親爹都不願意出一張船票的錢,還能指望一個不是親孃的人出錢?
或許是因為溫甘寧從來不對別人抱期望,所以也不會失望。
她為原主感到悲哀,也為現在的自己感到悲哀,這個親爹,明明富到流油,十根小黃魚對他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灑灑水的事情。
他不是買不起,他是不想買,不想為她花錢。
溫甘寧腦海中閃過一個計劃。
她也要跑路,跑路怎麼可能沒有錢?
錢從哪裡來?當然是從溫家拿最方便,而且,她也是溫家的孩子。
雖然,她不想承認,但是,既然是這個家的孩子,這錢她拿了,難道不可以嗎?
突然,一道惡意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溫甘寧抬頭看去,是四姨太生的女兒,排行第六,下人都叫她六小姐,大概十歲左右。
就是她把原主推入水中,害原主發燒不退,人不在了。
六小姐惡狠狠的盯著溫甘寧看了幾秒,但是,溫甘寧面無表情,一點反應都沒有,對方覺得無趣,便將目光移開了。
溫甘寧心裡有報復的念頭,但是,她知道,自己現在只有五歲,只有一個人,即便要報復,也得從長計議。
她成為了原主,那她就是原主,傷害過她的人,她一個都不會放過。
吃飽喝足後,溫甘寧默默的離開飯廳,路過一樓的庫房的時候,她注意到林芝蘭正安排傭人們進進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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