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沉默的劉靖,此時也終於開口:
“夠了。”
只兩個字,便讓暖閣內所有聲音消失。
他目光掃過下方三人,語氣冷肅:
“四皇子妃宋嫣,御前失儀,言行失當,有失皇子妃體統。即日起,禁足於府,非詔不得出。撤其掌管中饋之權。罰俸三年,以儆效尤。”
“趙氏雖屬意外牽連,然言行亦有失當之處,以致風波。罰閉門思過,抄錄女德百遍。”
最後,他看向劉啟:“四皇子劉啟,處事不謹,未能約束內帷,致生事端,罰俸一年,閉門讀書思過半月。”
這判決,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實則輕重有別。
劉啟罰俸閉門,小懲大誡。
趙月柔閉門抄書,懲罰最輕,幾乎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而宋嫣,禁足、奪權、重罰,幾乎是全方位的壓制。
宋嫣跪在原地,渾身血液彷彿瞬間凍結。
她不可置信地微微睜大了眼睛,蒼白的嘴唇顫抖著,想說什麼,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怎麼能就這樣定了,不查明白嗎?不還她一個清白嗎?
皇上怎麼會容許這樣的欺瞞,這樣的不公存在?
那些顯而易見的矛盾、算計,難道上位者真的看不見?
宋嫣死死咬著嘴唇,一直挺直的脊背,彷彿被無形的重錘擊垮。
事實上,不聾不啞不做家翁。
劉靖身為帝王,日理萬機,哪有心思與精力去細究這些是是非非、唇齒官司?
於他而言,只要雙方各自的道理在表面上能自圓其說,不至過於荒唐離譜,那便依著這“道理”做出裁決便是。
公平真相?
在這等場合,從來不是首要考量。
維持表面體面、快速平息事端、做出符合常理與利益的安排,才是關鍵。
恰巧,在這場三方陳述中,宋嫣是說得最少的。
從頭至尾,除了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和一聲慘笑,她近乎沉默。
在御前,沉默往往意味著理虧,意味著放棄辯護,自然也意味著......最容易被打上標籤,施加懲處。
至於最關鍵的那件事——賜婚。
劉靖的目光掃過趙月柔,淡淡道:“趙三小姐名譽因救人之事有損。朕便做主,賜趙氏為四皇子側妃。待其思過期滿,擇吉日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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