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李昊已經刷完影片,準備安然入睡。
這時,一通來自龍國的跨洋電話打了過來。
“您好,是李昊先生嗎?”
“我是。”
“我們是安ta品牌方,我們想要詢問一下,李昊先生您是否有簽約的品牌方了?”
“還沒有。”
“是這樣的,李昊先生,我們對您非常感興趣,有意向簽約您為我們的品牌代言人,您看咱這邊可以先加個聯絡方式,我們將大概的一個情況檔案發您?”
“當然沒有問題,我的賬號就是電話號碼,你可以直接加我。”
對方的聲音軟綿綿的,而且用詞也非常誠懇。
最起碼,第一觀感,李昊感覺還是不錯的。
加上好友之後,對方很快就發來了相關的檔案。
安ta給出的代言費是每年120萬美元。
12年,中國運動品牌簽約 NBA 球員的待遇分三檔:
頂級巨星(如姚明、科比):年薪 500 萬美元以上。
實力派全明星(如當時的易建聯):年薪 100-300 萬美元。
潛力新星 / 話題球員:年薪 50-100 萬美元。
安ta給出的代言費盡管沒有達到實力派全明顯,但是也是給出了遠超普通潛力球員的薪資。
這份合同的期限是1年,執行1+1 選項,李昊如果接下來表現穩定,安踏可優先續約 1 年,且年薪可上浮 30%-50%。
如果泯然眾人矣,那自然也沒有談論續約的必要。
對此,李昊也表示接受,自己現在表現出來的是現象級別的表現,自己在場上表現的穩定性沒有辦法得到保障。
這樣的短期合同在合適不過了。
相對應的,李昊要履行的強制權益是每年拍攝 2-3 支品牌廣告片(含 TVC、短影片)、出席 1-2 場龍國國線下活動(如新品釋出會、球迷見面會)。
可以自己選擇的權益:NBA 賽場 “球衣貼片廣告”、社交媒體每年釋出 5-8 條品牌相關內容。
這些倒都不是什麼苛刻的要求。
李豪將這些檔案給林書豪發了一份,很快就得到了對方的回應。
可以籤!
完全的良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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