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皇太子,逆天改命》第2374章 說到這裡(1)

作者:酸酸的橙子·1個月前

第2374章

說到這裡,程國祥微微一頓,臉上露出了一絲擔憂的神色:“陛下,老臣知道,清查江南逋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的利害關係,極為複雜。明中後期以來,敢於清查江南逋賦的巡撫、巡按,已經寥寥無幾,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巡撫、巡按,還會包庇地方官員的催逋不力,為他們找各種藉口,拖延催逋的時間。”

“就比如,之前的蘇松巡按御史,就曾將蘇松、常鎮等府連年逋賦的原因,歸結為‘憲臣久缺,水潦頻災’,請求朝廷寬限對地方官的考成,實際上,這不過是他們為自己的不作為找的藉口而已。”程國祥的語氣中,帶著一絲無奈和憤怒,“在晚明的江南地區,逋賦已經發展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社會行為,無論是身處上位的撫按,還是基層臨民的州縣官,都難以有效地清理整治。”

朱慈烺靜靜地聽著,眉頭緊鎖,眼中的神色越發嚴肅。他雖然知道江南士紳拖欠稅賦的事情,卻不知道其中竟然還有這麼多的貓膩,不知道逋賦竟然已經成為了江南地區一個難以根治的頑疾。

程國祥繼續說道:“陛下,一般來說,造成逋賦的行為主體,應該是納稅者,也就是所謂的‘民欠’。明代歷朝的統治者,在大赦天下,蠲免稅糧逋賦的時候,也大都以民欠為主要物件,認為是百姓生活困難,無力繳納稅賦,才會拖欠。但實際上,真正造成逋賦的,往往並非普通的‘小民’,而是地方上的‘豪猾’。”

“這些地方豪猾,利用朝廷的錢糧徵解、特別是蠲免政策的漏洞,故意拖欠稅賦,名為‘拖欠’、‘帶徵’,實則是‘侵沒’、‘抗延’,將朝廷的稅賦據為己有,這與真正的‘民欠’,有著本質的區別,必須區別對待。”

“所謂的地方‘豪猾’,實際上包括兩類人。一類是‘豪’,也就是‘勢豪’,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縉紳階層。這些人,大多出身名門望族,有的在朝中為官,有的是致仕的官員,他們憑藉著自己的權勢和地位,享有各種特權,常常利用手中的權力,逃避稅賦,甚至公然拖欠稅賦,地方官員不敢得罪他們,只能聽之任之。”

“另一類是‘猾’,一般指的是各地無賴軍民為主的‘無籍之徒’。這些人,沒有固定的職業,遊手好閒,卻異常狡猾,他們活躍在錢糧徵解、儲運的各個環節,無所不用其極,‘有本地之包攬,有在京之包攬,有各衙門之包攬’,可謂是無孔不入。”

“他們透過攬納、包攬錢糧的手段,謀取私利。比如,他們會主動幫助百姓繳納稅賦,卻從中收取高額的手續費,甚至會故意拖延繳納的時間,將百姓繳納的稅賦據為己有,等到朝廷催繳的時候,再找各種藉口推脫。雖然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公共服務的缺失,為一些百姓提供了便利,但總體來說,他們是上虧國計,下損民生的社會寄生蟲,也是歷朝政府重點打擊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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