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野史:108將真面目》第7章 楊志——生辰綱被劫那一夜,他其實聽見了動靜(1)

作者:全村的小秋·28天前

第7章 楊志——生辰綱被劫那一夜,他其實聽見了動靜上回說了林沖。一輩子欠魯智深一句謝謝,到死都沒說出口。這世上最重的債,不是銀子,是還不清的人情。

這回說楊志。

提起楊志,你想到了什麼?賣刀,殺牛二,生辰綱被劫,二龍山落草,梁山排座次。一個倒黴蛋,走哪哪出事。

可我要告訴你——生辰綱那一夜,他其實聽見了動靜。他沒起來。

楊志是楊家將的後人。楊老令公,金刀令公,那是他祖上。傳到楊志這輩,家道中落,武舉出身,當了個殿司制使官。

押花石綱,船翻了。不是他一個人的錯,朝廷讓他賠,他賠不起,只能跑路。一跑就是兩年。

後來皇帝大赦,他湊了一擔金銀,想去東京託關係,把官復原職。

路過樑山,遇到林沖。林沖要拿他當投名狀,兩人打了幾十回合,不分勝負。王倫想留他在梁山,他不幹。

楊志說:“我是楊家將的後人,不能落草。”

王倫放他走了。他帶著一擔金銀,進了東京城。

結果錢花光了,官沒覆成。高俅在文書上批了八個字:“雖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復原職。”楊志捧著文書,站在高俅府門口,站了半天。門房趕他走,他走了。

一擔金銀,換了八個字。

錢沒了,官沒了,家回不去。他只剩下一把刀。那把刀是祖傳的,楊家金刀。

他沒錢吃飯,只好去街上賣刀。楊家的傳家寶,當街叫賣。

遇上牛二。牛二是個潑皮,纏著他問刀為什麼好。楊志說:“第一,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吹毛得過。第三,殺人刀上沒血。”

牛二不信,非要他殺個人試試。楊志不幹,牛二就搶。楊志一時興起,一刀捅進牛二胸口。牛二倒了,血流一地。

楊志殺完人,沒跑。他走到開封府,自首了。街坊鄰居替他作證——牛二是個禍害,楊志是除害。知府判他刺配大名府。

這一路上,押解他的公人沒害他,路上的人敬重他是好漢。到了大名府,梁中書看中他,讓他留在軍中。

梁中書給他安排了一場校場比武。楊志先戰副牌軍周謹,贏了。又戰正牌軍索超,不分勝負。梁中書大喜,提拔他做了管軍提轄使。

楊志跪在地上磕頭,心裡想的是:楊家將的招牌,總算在我手裡亮了一回。

可這光亮了沒幾天。梁中書讓他押送生辰綱——十萬貫金銀珠寶,送去東京給蔡京祝壽。

楊志知道這趟差事兇險。從大名府到東京,幾百里路,沿途強人出沒。他跟梁中書說,不能大張旗鼓,得扮成商隊,悄悄走。

梁中書答應了。楊志挑了十一個軍漢,挑著擔子,扮成腳伕。他自己扮成客商。六月天,大太陽,走得慢。軍漢們挑著重擔,又熱又累,想歇歇。楊志不讓,拿著藤條抽。

一路上,軍漢們恨他。兩個虞侯恨他。謝都管——梁中書的老家人,也恨他。

到了黃泥岡,軍漢們實在走不動了,躺在地上不起來。楊志抽也沒用。

這時候,對面來了七個賣棗的客商,一個挑著酒桶的漢子。白勝挑著酒,晁蓋。吳用。公孫勝。劉唐。阮氏三雄扮成賣棗的。

接下來的事,人人都知道——吳用使了計,藥倒楊志一夥,劫了生辰綱。

可有一件事,原著寫得很模糊,野史卷記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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