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
共知、共有!
這是道很特殊的規則。
這規則,並不是固定的。
例如水可以喝、穀物可以吃,這是隨著知識流傳的一種“共知”,但這種情況僅僅只是共知卻不存在共有現象。
但如果以火祖為例......
火祖的火焰,在還沒有誕生的時候作為不存在之物沒有“共知”。
可隨著火祖對火焰的創造與使用,他的火焰便擁有了“共知”屬性,於是眾生都知道的火祖的火焰與其用途、效果。
但火祖的火焰不止如此。
因為,火祖是位神靈!
他的火焰,除去正常的火焰屬性之外還存在於火祖的權柄。
而隨著火祖揚名、被共知,於是眾生知曉了火祖的火焰擁有特殊的力量,因此眾生會崇拜火祖祈求使用這力量。
同時火祖樂意如此。
於是,當眾生在“共知”作用下使用火祖的火焰時得到火祖認可......
大家的火焰都有了火祖力量。
那這火焰便擁有“共有”屬性。
換而言之就是,共知共有這條特殊的規則僅限於概念級的權柄力量,它是共知的概念同時也是眾生可共有的力量。
並且共知共有這條規則,目前為止許多神靈都是不知道的。
火祖當然是知道的。
畢竟他的火焰就是概念權柄,而火祖之所以沒告訴何理這點......
這並不是火祖不願意說。
火祖之所以不說,究其原因就是共知共有涉及概念級權柄,這種東西需要個體自己領悟出來才更容易概念化權柄。
如果火祖直接告訴了何理,何理或許也可以找到概念化方式......
但絕對會少很多領悟。
到時候,他的概念化權柄力量是否能夠達到火祖力量的強度......
那就真的不好說了。
加之何理本身情況也很特殊。
考慮到他是“應劫”者,後面還需要他何理的力量鎮壓惡念,火祖肯定也希望何理的力量更強於是更加不會多說。
......量力理何弱減,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