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大爆炸》第99章 公司名字就叫做NYG吧!3/5(求訂閱)(2)

作者:兩瓶果粒橙·27天前

」NYG?」

「NewYG?金南。。。金經理,我理解你的意思,我們這群人確實脫不開YG的烙印。」

「但是————YG是楊賢碩暱稱的首字母縮寫,用這個,是不是有點晦氣?」

金志宇聞言立刻皺起了眉頭,作為YG的元老他對這個名字的淵源太熟悉了新公司叫這個多少有點膈應。

旁邊的樸智慧也微微蹙眉,顯然有同感。

金南國對這種情況早有預料,開口解釋道:「大家不要誤會,這裡的YG是我們公司的核心創始人林有天YT&權志龍GD的縮寫。」

說到這裡突然頓了一下,對著左邊的法務部部長張安才繼續道:「對了需要給大家講一下,目前公司註冊資本林社長個人出資1000億,權志龍i出資200億,Bigbang其餘三人出資200億佔據全部初始股份。」

「後續華夏資方的資金注入和所佔比例,需要法務部儘快拿出方案。」

聽到這個解釋,金志宇眉頭才舒展開來:「原來是這樣,以林社長和志龍為代表的新生力量,NYG——————可以,我沒意見了。」

眾人也沒有再說話,顯然是也對這個公司名字沒有意見,至於後面資金不資金的並不關注。

張安才見眾人都表態過後,這才點了點頭接過話來:「相關的合同,後天我會整理出來,不會耽誤資方入股的時間的。」

他本身就是專攻這方面的律師,做個公司股權架構再簡單不過了。

「很好。」

金南國滿意地點頭,進入下一個議題:「第二件事,明天Bigbang成員會正式向首爾法院提起訴訟解約,目前的狀況來看楊賢碩應該是自身難保,能不能出來都兩說。」

「但好在合約還剩下三個月,哪怕不去訴訟隨便拖一拖也就到時間了,比較棘手的是2NE1,她們簽了兩年續約合同,還在生效期內。」

眾人一時陷入了沉默,一旦涉及到和合約問題就很麻煩,如果YG這邊死咬不放,2ne1還真脫離不出來。

張安才推了推眼鏡有些興奮,沒想到新公司第一天自己露臉的機會居然這麼多,主動開口道:「這個其實不麻煩。據我瞭解YG長期系統性拖欠2NE1的工資和分成,去年應發未付的款項現在快年中了都沒有發放。」

「明天只要以嚴重違反合約義務,侵害藝人基本權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解約並索賠,勝訴機率極高。」

此言一齣,眾人看向這位平時沉默寡言的部長的眼神里滿是驚訝,以前總覺得法務部沒有什麼必要,外面的事務所一抓一大把,什麼時候需要現找就可以。

但是現在看來,一個好的法務還是挺有用的!

不同於眾人的反應,金南國有些不解道:「你是怎麼知道,YG拖欠2ne1工資的呢?」

按理說應該是2ne1的本人們或者是財務才會知道這種比較私密的事情才對。

張安民見眾人也看了過來,頓了一下語氣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輕蔑道:「楊賢碩就此事諮詢過我,讓我看看有什麼可以合法拖延或剋扣的辦法。」

「呵!」

也不知道是誰嗤笑了一聲,整個會議室的氣氛冷了下來。

不管是什麼時候,惡意拖欠工資都是一件令人作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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