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點口渴了,周峰走到櫃子前將上面的搪瓷缸子拿在手裡,剛想倒點熱水喝,可一眼他便瞄見了搪瓷缸子內壁泛黃的茶漬。
家裡雖然只有他和二哥沒結婚,可大哥大嫂也沒分出去過,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東西也不分你我,這屋子只有這麼一個搪瓷缸子。
若是以前,他定然不會嫌棄這搪瓷缸子髒。
可現在......
在後世過了好日子,周峰有點接受不了了。
罷了,不喝了。
生理上渴的感覺他能暫時忍受,可心理上犯惡心的感覺他還是無法忽略。
還是考慮一下眼下處境吧。
前幾日李有糧被他打了不說,他和李有糧撕扯的時候把人家手錶摔在地上了,手錶當時就壞了,李家人開口就要100塊錢,不在一週內還錢的話,他們就要將他弄到公安局去蹲個一年半載。
這不是玩笑話。
李場長家裡有錢有人脈,若是拒不還錢的話他還真的能走法律途徑讓周峰還錢。
而且李有糧的手錶是上海牌7120型機械錶的,據說當時買這塊手錶的時候就花了98塊錢。上海牌的手錶是全鋼機械錶,一度被人譽為‘國民手錶之王’。
李有糧是個好嘚瑟的,天天將手錶戴在手上,到處嚷嚷這手錶有多昂貴,所以周峰不知道這塊手錶的價格都不可能。
只是100塊錢?
農村人每人每天干滿十個工分算一個工,一個工也才5毛5分錢,要是攢夠100塊錢,理論上這個人至少要幹180天。
可這是在東北,冬天沒活基本就貓冬了,農民一年到頭頂多也才能出工270天,而且也不是誰都能幹上滿工分的。
就算幹了滿工分,可到了年底很多工分也都換算成糧食了,只能分發少量的錢財到各家各戶。
即便他親爹在林場工作,可也才工作了兩個月而已,還是個臨時伐木工,每個月的工資也是少的可憐,只有23塊錢7毛錢。
家裡花錢的地方多,總共積蓄也不到100塊錢,上哪裡去還人家錢去?
周峰在地上走了走,渾身痠軟,屁股上也是火辣辣的疼。
事發後,李家人將套子和獵物都如數奉還,現在讓周峰還的這100塊錢包含了手錶費用和少量的醫藥費。
這100塊錢,周峰還是認的。
若是以前,他自然不能在一週內還上錢,可前世他可是拜過師父在山林裡馳騁了幾年的老獵手了,什麼熊瞎子,什麼大炮卵子都打過的人,眼下只要給他一點時間,他一定能打到獵物然後將錢還上。
至於去道歉?
周峰不想去道歉。
人打了也就打了。
甭管是不是他那個傻B發小攛掇這事的,李有糧也是有錯,打了他一頓那就給他緊緊皮子,讓他知道誰的黴頭不能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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