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名額被搶?送所有極品上墳場》第412章 簽下廣告合同(1)

作者:滿月居空·25天前

第412章 簽下廣告合同

宋木蘭在這方面並不專業,索性選擇相信許淑嫻和導演的想法,直接拍定了方案。

反正許淑嫻答應過,拍攝只收成本價,如果效果不好,到時候重拍一版就是。

至於童年時光的廣告宣傳語,她選了許淑嫻嘴裡最土氣的——好看好穿,媽媽首選童年時光。

方案敲定,卻不能馬上拍攝,因為有些新款還在趕製中。

宋木蘭跟導演商量,約定在三月下旬開拍 。

這邊的事情搞定,她又帶著榮穗馬不停蹄回了京市。

回來後她也沒閒著,立刻著手推進廣告的合作合同。

她的要求很直接,要求在新聞聯播結束後,天氣預報開始前的時段插播廣告。

這一年,還沒有這樣的廣告位。

她捧著真金白銀上門,宣告可以直接按年籤,確保中間沒有任何空白時段。

跟她對接的葉青心動不已,便把這事兒層層上報。

葉青是家裡安排進電視臺的,也算有些背景,最後愣是把這件事給辦成了。

“談妥了,新聞聯播後,天氣預報前的三十秒廣告,一年打包價六百萬。”

六百萬,在1992年確實稱得上天價。

宋木蘭知道葉青能啃下這塊硬骨頭也不容易,因此並沒有砍價,只提出三點要求,第一,她想籤五年合同,第二,按季度付費,第三,允許她中途換廣告。

葉青是個聰明人,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她的想法:“你想當中間商,賣廣告時段?”

宋木蘭沒否認:“主要還是以我自己的品牌為主。

如果我的宣傳目的達到,肯定也不能空著嘛!”

說完她頓了頓,接著小聲補了一句:“飲水不忘挖井人,這合同如果真的能簽下來,我肯定念著葉姐你的好。”

這暗示很明顯。

葉青卻笑著搖了搖頭:“我不用你念我的好,趕緊把合同簽下來才是正事。”

她家的身份註定她不缺錢花,而且她的物慾也不強,對金錢並不渴望。

比起宋木蘭給的好處,她更希望自己開闢的廣告時段能給電視臺帶來足夠的效益,她也能借此在領導們面前露露臉,為以後的升職鋪路。

“五年肯定是不行的,領導也不是傻子,當心雞飛蛋打。”

她直接否了宋木蘭的提議:“我個人猜測,領導的極限是兩年,並且明年還要漲價。

我的建議是籤兩年,第一年六百萬,第二年八百萬。

你如果覺得可以,我就按這個內容再去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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