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公里,也就是13裡地,用時足足五十七分鐘,廢柴中的垃圾貨...”
剛坐穩,就見泰爺不緊不慢從兜裡掏出塊秒錶,低頭看了一眼,抬眼掃向我們,臉上露出一抹鄙夷的獰笑。
聽到他的話,我剛才還在慶幸“活下來”的爽勁兒,瞬間過氣兒。
難不成這裡頭有啥貓膩?
車廂裡全是汗味、血腥味和土味,我渴的嗓子快要冒煙,視線一瞟,正好看見檔把旁的扶手箱上扔著瓶礦泉水。
我本能地伸手抓了過去,指尖剛碰到冰涼的瓶身,就覺得虎口處突兀一疼。
“活膩歪了?”
泰爺半側身子一根指頭戳在我手背上,疼得我條件反射般的撒手。
礦泉水“咕嚕”一下順著車門滾了出去。
“剛跑完就喝涼的,你想死,我還懶得埋呢。”
泰爺不耐煩地瞪了我一眼,臉上沒有丁點波瀾,隨即衝著何嘉煒擺了擺手:“走吧。”
車子輕輕一顫,緩緩往前開動。
“不是...”
我半晌沒緩過來:“你倆到底啥意思啊?什麼6.5公里,什麼57分鐘...”
泰爺沒理我,自顧自翹起腿點上一根菸。
“晴晴不是說,有警察抓我們嗎?不是說我們打了人,人家報警,再不走就要被抓進去嗎?”
我皺眉發問:“合著...合著我們剛才狗一樣的瘋跑,全是你的計劃?”
說到這兒,我立時間清醒過來。
從頭到尾,警笛聲我們沒親眼看見,警察也並沒露面,所謂的抓捕,全是晴晴傳過來的一句話。
而泰爺穩穩當當的坐在位置上,掐著秒錶算著我們跑了多遠、用了多久。
哪裡是什麼逃亡!
分明是被當成二逼耍!。
盯著泰爺的後腦勺,我的憤怒直衝頭頂,不管身上有多疼,不管腿有多軟,完全憑著與生俱來的蠻勁,我硬生生從座位上彈了起來。
“你可真特麼不是人造的,居然敢玩我們?!”
我身體往前一撲,兩隻手從後座伸過去,狠狠掐住泰爺的脖子。
動作看起來又兇又狠,可我自己心裡明白,彼時的我早特麼油盡燈枯。
胳膊在顫手指在抖,別說是掐整死他了,我自個兒稍微用點力,眼前都能陣陣發黑。
泰爺卻連躲都沒躲的保持著原來的坐姿,煙叼在嘴邊,任由我雙手卡住他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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