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棄的小麥的新生》第74章 我不會趁人之危(2)

作者:午睡的雨·25天前

“嗯,我要收拾一下,”錢不能全都存下來,現在最好的選擇是投資,去老城區找個肯定會拆遷的地方,買個房子,將來她就是躺著賺錢,哪裡需要這麼辛苦。

田建設的那一鐵錘不能白挨。

她要讓田建設知道,他們此生最大的錯誤,就是沒對她好點。

報復敵人並不一定要殺了對方,而是過上對方做夢也不敢想的好日子。

“那等孩子放學了,咱們就出發。”陸小麥坐在炕頭邊,“你有同學在銀行上班嗎?”

“有,自然是有的。”高遠露出笑容,“你現在是萬元戶了,可不能把錢爛在手裡。”

“對,”陸小麥看向高遠,無比真誠地道謝,“感謝你,小俊能有這個舉動,是不是你教他的?”

“我......”高遠慌忙避開視線,心虛緊張地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是真的謝謝你,小俊才十歲,連我都想不到的事情,你想到了,還提前教了他,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謝你。”陸小麥認真道,“那兩千塊錢,算我對你的誠意。”

高遠慌忙退後兩步,“你幹啥?想讓我倒插門啊?”

“......”

“兩千塊,都能娶倆媳婦了,你傻呀。”高遠撓了撓頭催促她,“那你先洗臉梳頭,孩子放學咱們就出發。”

“好。”

五點半,他們鎖上院門,鑽進高遠的皮卡車,前往蘭市。

孩子的悲傷總是很短暫,總會被新的事情覆蓋。

小妮一鑽進後座,便開心地直跳,“媽,咱們要去哪玩?”

“去看黃河。”

大妮畢竟十一歲了,哭過的眼睛還腫著,但聽到能看到黃河,便放下書包湊到車窗邊往外看,眼裡滿是希冀。

陸小麥坐在副駕駛,讓大妮看好小妮,叮囑不能開窗不能把手探出玻璃。

“但提前說好,咱們兩個小時才能到縣裡,晚上要在縣上住一晚,去我家可以不?”

陸小麥搖頭,“去賓館也行,不能去你家,不合適。”

“那也行,我有個聯手(好兄弟)開賓館的,咱們去住不要錢。”高遠開著車子,額頭上的傷口結了痂,時不時轉頭看陸小麥。

“為啥?”

“因為那是我鐵哥們兒,當年我們在蘭城找活兒幹,都是我給他做飯的。”

山路顛簸,鄉鎮通往縣城的路還不是柏油路,只鋪了些沙子,免得下雨變得坑坑窪窪。

看著綠油油的山頭,陸小麥心裡的石頭沒那麼沉了。

人要朝前看,這輩子她要為自己活,要聰明地活。

晚上,他們在縣城吃了羊肉串和羊肉面片,住在了熟人的賓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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