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她的光
《周律疏議》雲:人各有耦,色類須同;良賤既殊,何宜配合。
陸君然曾將這些話讀過許許多多遍。
卻仍然不覺得這是完全對的。
這良賤可不能只看出身。
今日之事她雖早有預料,也做了相應的準備。
但其實,最重要的一件,是徹底解除馮靜姝和沈玉郎的婚約。
雖說按照大周律法,良賤不通,馮靜姝和沈玉郎的婚姻自動解除。
但其實,是有隱患的。
——除非馮靜姝永遠自甘身屬賤籍。
否則,將來有一天一旦馮靜姝恢復了良籍,那沈玉郎完全可以拿著原有的婚約找到馮靜姝,要求馮靜姝履行婚約。
這根本就不現實。
不說別的,就大哥那脾氣,怎麼可能讓馮靜姝當一輩子的奴婢?
肯定是要找機會為馮靜姝恢復良籍的。
不然大哥就沒辦法名正言順娶馮靜姝。
不過,這裡就牽扯到一個問題。
今日大家都知道了馮靜姝是陸府的丫鬟,也知道了馮靜姝和沈玉郎曾經有婚姻的事。
那陸府今日說得再冠冕堂皇,日後大哥偷偷娶馮靜姝,都免不了受人非議。
今日之事,也會被說成是為來日大哥娶馮靜姝鋪路。
陸府也會被大家扣上惺惺作態的帽子。
是以,今日不但要懲治沈玉郎,更要將馮靜姝和沈玉郎那份婚約做一個妥善了結。
那廂,大理寺卿狄廷鈞拿起驚堂木重重一拍。
堂內外立刻肅靜下來。
狄廷鈞端坐公案,銳利沉穩的目光掃過堂下眾人,沉聲宣判:
“今審男子沈玉郎,所犯諸罪,樁樁屬實,依《大周律疏議》逐條勘斷,當眾判罰。
其一,沈玉郎與馮氏靜姝訂婚前,私納外室,且隱瞞自身惡疾,欺瞞女方與其締結婚約,實乃妄冒騙婚。
依規判處二人婚約即刻作廢。
另,沈玉郎徒一年半。
。貫百二計共,財錢娘蘅姬舞籍樂騙誆郎玉沈,二其
。娘蘅姬舞還歸數悉日三於貫百二財錢騙所,里千三放流其判,論罪重盜竊按
。年三徒判,律行惡然,遂未事行雖,證偽作兒盤鬟丫脅更,逃出財家主取竊其引意蓄,心本姝靜馮背違郎玉沈,三其
:定裁終最,懲並合重從罪數,規之論者重以發俱罪二,律周依
,罷作約婚姝靜馮與郎玉沈
,貫百兩財錢娘蘅還歸日三郎玉沈
。年五役服地邊里千三放流,百一責杖郎玉沈犯人
”。戒懲示以,沒罰酌產私下名
。犯從案此乃,逃出姝靜馮導其助協,走奔其為,引蠱郎玉沈然,民平於屬,契賣無,工傭僱府陸系本,兒盼“
”!十六責杖,年二徒判,劃策頭牽未並其念
。本歸各,累辜無,氏林婆及,娘蘅,姝靜馮“
”!堂退,行執規依刻即,定既詞判案此
:木堂驚下敲鈞廷狄
!飯吃備準!班退,了完辦是算可,呀哎
。去下拉速快兒盼並郎玉沈將見力眼有很從侍的旁一
。的去出架給刀用齊齊,右一左一別分人個兩是而,手用沒都,棄嫌比無從侍那,候時的郎玉沈拉
。之穢汙作當郎玉沈將然全
。笑發般了瘋始開後而,愣呆,絕是先郎玉沈
:喊姝靜馮朝面一,笑面一
!姝靜馮“
!得不見都子輩這你
,過快暢至子輩這我
,我比你
”!如不更
。去看姝靜馮朝紛紛,言聞人眾
。場當在立姝靜馮
。白發
。意些有或多或間之臣凜陸和姝靜馮,道知都也或多或們他實其
。了幫候時的難困最苦最姝靜馮在臣凜陸竟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