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竹馬一刀兩斷後,財閥大佬帶娃求收留》第四章 水火不容(1)

作者:隨點點·1個月前

第四章 水火不容

酒吧裡,一群男男女女在談笑打牌,空氣裡瀰漫著尼古丁和酒精的味道。

三年的當兵經歷,讓陸清野的臉部輪廓硬朗了許多,膚色也偏向古銅色,導致這些老朋友差點認不出他。

“誒,我說,可千萬別再去招惹你那個小叔了,不然又得被送去邊境吃苦。”

外人雖然不清楚具體細節,但大概知道,陸清野三年前之所以被罰,是因為貿然出言頂撞了他的小叔。

眾所周知,陸家大房和二房關係不好。

不好,是體面的詞。

坦白來講,那叫一個針鋒相對,水火不容。

陸清野搖晃著杯裡的紅酒,仰頭一口飲盡,輕嗤一聲,“他算我哪門子小叔。”

陸家前任掌權人和現任掌權人,並非一母同胞的親兄弟,也是眾所周知的事。

朋友瞧出他心情不好,俯身低勸道:“現在京市這塊地盤可是你小叔的天下,咱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陸清野一手抓起瓶口,整瓶整瓶地往下灌。

憑什麼要躲。

他才是陸家名正言順的繼承人,裴衍算個什麼東西。

朋友湊得更近了些,替他出主意:“那什麼,你小叔不是有個私生子嗎,私生子的媽能是什麼上得了檯面的女人,你家喬喬漂亮又高智,基因比那私生子的媽好一萬倍,你們婚後努力備孕,也生一個,來日方長,以後總有揚眉吐氣的機會。”

想到喬依沫口中那句冰冷的話,還有家裡的那間空房,陸清野心裡更堵了。

朋友看出了不對勁,驚訝地問:“不會吧?吵架了?”

三年不見,如隔萬秋,不該乾柴烈火嗎?

見陸清野不想多說,朋友擺了擺手,“害,談戀愛哪兒有不吵的,別說戀愛,婚後還有得吵,不過你們的婚期只有三個月了,總不能吵到婚禮上吧?要我說,買束花,該道歉道歉,該親密親密,別把戰線拖長了。”

親密。

這個詞剛在陸清野的腦中掠過,旁邊就傳來一群拍手起鬨的玩鬧聲。

“親一個!親一個!”

只見遠處,一對男女交頸相擁,似吻非吻,氛圍瞬間被情慾點燃。

“喔~~~”

鬧鬨鬨的環境中,陸清野眼底泛起猩紅,握著瓶口的力道越來越大,幾乎要碎掉。

四年前的那個國慶節後,他捧著一束花,想對喬喬表達內心的堅定,即便陸家倒了,他也會努力工作,不會讓她吃苦。

卻沒想到,會在喬喬的脖子上看到一片隱約的吻痕。

甚至不能稱之為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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