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幾年不召回,一不小心成了軍閥》第三十四章 大人物想見我?抱歉,不見!(1)

作者:風華如故·23天前

第三十四章 大人物想見我?抱歉,不見!

“李洪發,你不是在中冬當僱傭兵嗎,怎麼來這裡了?”高部看到李洪發,臉上的表情有些懵。

這個混小子,他認識可不是一天兩天了。

在這小子剛剛退伍回家的那一年,他們兩個就打了第一次交道。

應該是11年前的初冬,他當時還是一個地級市市局的局長。

正巧是嚴打階段,他領頭值班,結果接到了一個報案電話。

一個女孩子報案說,遇到了一夥喝醉酒的流氓調戲她,結果等到他親自帶隊趕過去的時候,發現那一夥流氓竟然全部都被打趴下了。

而且那些傢伙的傷勢都不清,最嚴重的一個脾臟破裂,醫生到場後都說很懸,幸好最後人被救回來了。

當初的那個案子,雖然李洪發是見義勇為,但也確實下手很重,最終被教育了一番,還把一部分的退伍費都填了進去,這才回家。

記得當時在審訊室的時候,李洪發紅著眼睛看著他,低聲問道:“首長,我錯了嗎?我就是不想讓百姓受到傷害,他們那麼多人,我如果不能第一時間讓他們失去行動能力,他們就有可能傷害到那個女孩子。”

“首長,咱當兵的使命,不就是保家衛國?當警察,不就是要保護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嗎?”

“可如今我打傷了壞人,卻要讓我承擔刑事責任。您說我算是好人,還是一個壞人?為什麼,想當一個好人,但出手的代價卻這麼大?”

高振國眼眶紅了。

而李洪發也是眼眶通紅,這個退伍老兵的眼眶裡充滿了迷茫,以及一絲絲的不信任。

高振國來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你沒錯,沒錯。錯的是那幫富二代,錯的是那個不願意出庭作證的受害者。”

“小李,你放心,我一定會幫你,無論如何,我保定你了。”

他確實也沒有食言,強行把李洪發給保住了。

一次次上門找到那個受害者,動之以理曉之以情,讓她出庭作證,指控那些有點背景的富二代。

最終,李洪發在被羈押了38天后無罪釋放。

在看守所門口,他親自送李洪發回家。

本以為他們以後不會有太多的交集,可是沒想到這小子五天後又被抓了,理由是有人在他姐姐的小賣部尋釁滋事,被他一拳打斷了4根肋骨。

然後一次又一次,一年裡他前前後後進了5次局子,都把他們警局當成了第二個家。

直到第五次送李洪發出去的時候,高振國語重心長地說:“小李,你的脾氣得改改。”

結果李洪發問道:“首長,為什麼?部隊教給我的道理,為什麼到了地方就行不通了?他們作惡多端,我看不慣,我就要管。”

見到這傢伙認死理,高振國一個頭兩個大。

他知道,這種老兵一時間適應不了外面的世界,這也很正常。

他們融入到血液裡的忠誠和熱血,讓他們本身眼裡容不得半點沙子。

正巧那個時候,他的一個老戰友說起了中冬的事情,隨後他便和李洪發提了一嘴中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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