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宗羨便派人將路引。盤纏送來,還為他們備了一輛更加舒適。寬敞的馬車。
但安排這一切的人並未露面。
來的是個頗為年輕的少年,著石青色交領窄袖短衫,黑色粗布腰帶,腰間懸匕首,像是常年練武的家僮打扮。
「在下常隨,奉二爺之命護送您回青州,路上若有何麻煩,儘管吩咐小子。」
常隨拱手說話時,目光始終落在女子藕荷色的裙裾,不敢冒犯半分。
明意靜靜打量他半晌,問道:「你會武?」
聽得她問話,常隨這才微微抬眼,女子粉腮邊的流珠隨風輕動,烏髮濃而密,越發襯得膚若凝脂。
常隨又慌忙垂眸,耳尖不自覺微微泛紅,應聲:「是,小的自幼習武,自七歲起跟在二爺身邊,今年剛滿十六。」
比她還小一歲多。
明意微微詫異道:「七歲便開始習武想,定是吃了不少苦頭吧,是你家中長輩送你來的麼?」
從未有人對他說過這番話,常隨感動又苦澀道:「常隨並無家人長輩,自小就在牙行討生活,因太過瘦小,沒有人家看得上,人牙子嫌奴沒用,就要當街打死奴。」
「是二爺恰巧路過,從人牙子手裡將奴買下來,這才救了奴一命,二爺就是奴的再生父母。」
明意聞言眼中憐惜更甚,心裡唾罵這該死的封建社會,人販子就該千刀萬剮。
又不禁詫異,宗羨那般漠視一切唯我獨尊的人,竟然也曾對陌生人施以援手,不可置信。
聽常隨說,他是宗羨的近身侍衛,平日都外出做任務,不常在府裡露面,也難怪她們沒見過他。
卻不知,她和常隨早就有過交集。
那會明意剛來京都不久,是個陰沉沉的天。
常隨外出執行任務受了傷,他拖著重傷的左臂,行至一面館外的棚子底下坐著,掌櫃識得他,並未驅趕。
他像只狼崽子般,習以為常地獨自舔舐傷口。
街面行人來去匆忙,都想趕在落雨前回家,麵館內僅剩幾桌零散的食客,一碗熱騰騰的面,忽然放置眼前。
他微微驚訝,店內夥計說,是一姑娘心善,請他吃的,說著還放下一瓶止血藥。
常隨抬眼看去,那位姑娘卻已經在丫鬟的攙扶下登上馬車,只來得及看見她纖薄的背,細白的頸。
馬車遠去,常隨低頭看了眼自己,反應了會兒,才意識到對方是把他當成連一碗麵都吃不起的乞兒了。
他因此留了心,腦中揮之不去的倩影。
之後一連幾日路過那處,都會停下來小坐片刻,只為再次遇見她,看清女子相貌。
而他很幸運,第三日就等到了,只一眼,便認出她就是那日的女子。
常隨卻並未上前打擾,只是坐在不遠不近的距離,默默關注著。而她並沒有認出他來。
後來,常隨便知曉了她的身份,得知她名花有主,有個青梅竹馬的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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