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跟她說,我們都知道錯了。她爸天天唸叨她,說不該搶她的護照。”
“我們想她,我們真的知道錯了,您讓她回個話好不好?我們就想知道她在那邊過得好不好。”
看著那段卑微的文字,我的心沒有一絲波瀾。
錯?現在知道錯了,為什麼當初要那麼做?
我關掉郵件,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繼續工作。
又過了幾個月,公司前臺告訴我,有人找我。
我走到前臺,看見一個陌生的中年女人。
她看到我,立刻站起身。
“你是姜尋吧?我是你堂弟的丈母孃。”
我愣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
“有事嗎?”我的語氣很冷淡。
“是這樣的,”她顯得有些尷尬,“你堂弟結婚後,我們才知道,他的房子和彩禮是你出的錢。”
“所以你父母現在住在我們家,天天哭著說要見你。”
“你能不能回去看看他們?他們身體都不好,你爸還住了一次院。”
我靜靜地聽著,心裡依舊平靜如水。
“他們住在你們家,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已經跟他們斷絕關係了。”
“他們的侄子是給他們養老的人,你們去找他。”
那女人臉色一變。
“可那是你爸媽啊!”
“所以呢?”我冷冷地看著她,“你們拿了錢,就該承擔責任。”
“我堂弟是成年人,你女兒也是成年人,你們當初願意要那些錢,現在就該付出代價。”
“我不欠任何人的。”
說完,我轉身就走。
那女人在身後喊:“姜尋,你怎麼能這麼冷血?那是你親生父母啊!”
我腳步微頓,頭也不回地說:
“他們要是把我當女兒,就不會做出那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