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敗家子》第六百八十九章:財婚(2)

作者:錢富貴er·17天前

兩件事說完之後,李復就先回涇陽王府了,有心想要趕緊回莊子上,可是轉念一想李世民提的兩件事.......

還是要再長安城住上幾天的。

圖紙的事情,拖上幾天就拖上幾天吧.......

回到家裡坐在書房裡,李復還在想,親事,雙方這就算同意了?

下一步該怎麼做?是不是應該找人上門交換名帖提親什麼的?

李復開始在書房裡找書。

這事兒,他沒什麼研究,一點經驗都沒有啊。

但凡自已不僅僅只會口嗨,上輩子早就結婚了。

去年皇帝頒發詔書,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喪妻達制之後,孀居服紀以除,並須申以婚媾。

實際上這一份詔書是鼓勵寡婦再嫁的,但是詔書中也的確是規定了男女成親的年紀。

一紙詔書,也是想要透過自由開明的婦女政策,提升人口數量,恢復發展與社會生產.......

聽說李韶二八年華,也是到了議親的時候.........

也難怪宮中的三位這般著急,自已再磨嘰下去的話,可能好端端的一樁緣分,真就要錯過了。

難怪乎當初老白,白居易說,貧為所棄,富時為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斂手,嬌痴二八初,母兄未開口,言嫁不須臾。

世家大族,富門少女,十六歲剛過,都不用父兄開口,就有大把的人求娶。

太上皇說的也沒錯,英國公家但凡放出一點風聲來,門檻都能被踩爛了。

在他們看來,自已這算是截胡撿便宜了。

思來想去,李復也想明白了,自已跟英國公的女兒的這樁婚事,宮中是十分滿意的。

如今朝堂之上,房玄齡杜如晦等人,甚至包括魏徵,都想要與山東士族攀婚.......

六朝望族仍在,其不與庶族通婚。

權貴結交的仍舊是權貴,權貴的孩子,將來還是權貴。

而這種情況,是皇帝最不想要見到的。

李復終於在書架上扒拉出一本風俗志,坐在椅子上,翻看著。

當看到婚嫁風俗之後,一個忍不住,直接“臥槽”了出來。

感情這年頭娶媳婦,是真不容易!

隋時,上承魏晉南北朝,婚姻論財之餘風,這股風,估摸著也是刮到了現在。

唐承隋朝,如今是唐初,風氣與前隋,那都是大差不差的。

財婚,怎麼個意思呢?就是流行以收取大量錢財來作為男婚女嫁條件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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