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骨年代:蔚藍的故事》第665章 令人髮指的證據(1)

作者:香凝蔚藍·15天前

最上面的材料,紙張很陳舊,是一本日記。

寫日記的人是林月。

這是一本工作日記,裡面詳細的記錄著林月經手的每一個案子。

最後的幾頁,是關於姦殺孕婦案的。

蔚藍一目十行的看著日記,她雖然看的快,卻看的很清楚。

林月詳盡的記載著她發現的一切蛛絲馬跡。

那個跟林月一起跳樓的殺人犯鄭強,根本不是自主犯罪,也不是變態。

真正的兇手首指李方舟。

第一個死亡的孕婦是被李方舟殺死的。

而且,她是鄭強的老婆。

原來,鄭強跟李方舟父母家是鄰居,兩個人是從小一起長大的。

鄭強的老婆跟他倆是初中同學。

一共死了兩個孕婦。

林月僅透過對比兩個現場的鞋印痕跡斷定,第一現場的兇手和第二現場的兇手不是同一個人。

因為兩個兇手走路的方式不一樣。

她透過痕跡鑑定證明,第一現場的腳印疑似是李方舟的。

李方舟的右腳受過傷,走路的時候,右腳偏重,右腳趾尾趾少了一半。

並且,她在第一現場還發現了可能是李方舟的毛髮和斷裂的指甲蓋。

日記裡還用紅線重點圈了一句話:鑑定室的致幻劑少了一管。

懷疑物件:馬文菊

日記中最後一頁註明:今天務必弄到李方舟的毛髮做對比。

那一天,就是林月犧牲的那天,是她和孩子活在這世上的最後一天。

蔚藍拿起密封袋裡的毛髮和指甲端詳著,眼睛有些溼潤,對這位素未謀面的前輩肅然起敬。

日記本下面的材料,是張清和林江收集的。

有李方舟跟英月紅會面交易錢物的照片。

還有英月紅跟周鯤鵬雙雙出入各種場所的照片。

還有很多張購車發票的影印件和銀行的流水證明。

購車付錢的是山紅集團,車輛擁有人是以周鯤鵬為首的政府官員及其家屬甚至情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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