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初代中二勇者衛生紙是沒有的,魔法是不長眼的,魔族哥們兒的語言是不通的。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這個世界上的人類民風遠不如魔族淳樸。
至少魔族人想殺你的時候會直接動手,人類貴族會在酒裡下毒。在背後捅刀。在你睡覺的時候派人來暗殺,然後再公開哀悼你“英年早逝”。
我遊歷人類王國的第一年就被三個貴族“熱情款待”過,每次都差點把小命交代在那兒,不過有一說一,參加自己的葬禮感覺還挺有意思的。
當然,平民也幹了。
興許是社會風氣不太好,我當年在人類王國的集市上擺攤賣小玩意兒,三天被偷了七次。被訛了五次,還有一次被當街碰瓷說我踩了他家祖傳的螞蟻。
螞蟻!祖傳的!
氣的我當時就想直接轉身回魔王城種田。
所以,如果你現在還在猶豫要不要拔那把聖劍——先想清楚,你到底是為了誰去拔的。
好了,吐槽完畢,接下來聊聊我那幾位倒黴隊友。
梅林。
他是個天才,真正的天才,比我見過的任何人都要聰明。
他對魔法的理解遠不止“搓個火球”。“放個護盾”這麼簡單,他總覺得魔法應該能用來飛向星辰大海,我跟他一起研究過一陣子,他那時候整天唸叨“魔法能不能把人送上月亮”。
我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但我相信他大概已經成了這個世界上最接近星星的人。
......
那個精靈,唉......艾露恩,她就是個隱藏大佬在扮豬吃老虎。
她對我似乎有點什麼想法,可惜我的魔法天賦一般,壽命有限,更不想透過把自己轉化成精靈來活著。
我承認我慫了,那什麼“精靈轉化魔法”一聽就不靠譜,果斷躲進魔王城,至少在那兒她不會追過來當面勸我變種族。
但我也知道,她那份心意是真的,可惜我接不住。
這該死的壽命論居然會應在我身上,我上輩子看番時明明覺得挺浪漫的,輪到自己才知道有多折磨。
要是能修仙就好了。
......
矮人是個性情中人,粗中有細,很有大局觀。
當年跟在我身邊的時候看起來只是個愛喝酒。愛打架的糙漢子,後來我才發現他是我見過最有遠見的人之一。
他後來成了矮人族第一任至高王,這事兒讓我得意了很久。
順帶一提,大陸上那個可能流傳至今的矮人笑話,“你們矮人族的至高王是不是還沒我高?”就是我提出來的。
當時我也不知道矮人建立的王國能維持多久,畢竟那時候矮人各部族打了不知道多少年,沒有統一的領袖,誰知道他們自己會不會又打起來?
所以我就想著透過地獄笑話讓“至高王”這個稱號實現賽博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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