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審問。
很快,二人便知道了範成功的基礎資訊。
範成功,綽號肥膘,27歲,未婚,小學文化,漢陽本地人。
問完基礎資訊,李東便不準備跟他東拉西扯,開門見山道:「範成功,你是怎麼進來的,你心裡清楚,咱們就不必繞彎子了,不要有僥倖心理,老實交代吧。」
範成功小眼睛滴溜溜一轉,還想裝傻充愣:「警察同志,我真就是個看倉庫的,裡面有些啥我都不是很清楚,我就是個打工的……」
「打工?」李東身體微微前傾,手指點了點桌面,「打什麼工需要配槍?」
範成功臉色微微一變,強笑道:「那是我撿的,看著好玩,拿來防身的。」
「撿的?」李東嗤笑一聲,也不動氣,「在哪兒撿的?我也去撿兩把,範成功,你是在拿我們當傻子,還是你自己是傻子?」
「拐賣婦女兒童。非法持有槍枝。暴力抗法。持槍襲警…這些可都是重罪!數罪併罰,不排除無期徒刑,甚至掉腦袋的可能!你以為你不開口,耍耍賴,就能賴過去了?」
範成功聞言額頭瞬間冒汗,卻也頗為鎮定道:「警察同志,你可不要汙衊人!拐賣婦女兒童的不是我,我說了,我就是個看倉庫的,最多就是非法持有槍枝,而且開槍的是他們,我一槍都沒開,根本算不上什麼暴力抗法,更沒有持槍襲警,你別以為我不懂!」
「看來你懂啊…你一個小學畢業的人,這是有人提前教過你?」李東露出了笑容,「但是,我真不知道是教你的人自己也不知道,還是故意不告訴你……」
「拐賣婦女兒童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等,只要明知自己參與的是拐賣犯罪,這些環節中的任一行為都能構成共同犯罪。」
「你可別告訴我,你不知道你倉庫看守的那些婦女兒童都是被拐來的。」
「我,我真不知道。」範成功還在嘴硬。
李東又笑了起來:「你又不是在大街上被抓捕的,死不承認是沒用的…我可以負責任地跟你講,這起案件事實清楚,人贓並獲,你賴不掉的!」
「你現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向我們主動供述你的犯罪事實,坦白從寬!」
「對了,提醒你一點,我們一般會將首個開口配合的嫌疑人認作有立功表現,將來上了法庭,可以用於減刑,甚至,如果誰願意配合警方行動,招供出其背後的犯罪團伙,將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大幅減輕處罰甚至免於處罰。」
「這個機會,你不要,我相信會有其他人要,自己想想吧,機會只有一次,如果被其他人搶了先,可沒後悔藥給你吃。」
範成功聞言,陷入天人交戰,面色不斷變幻,卻仍舊遲遲不肯開口。
見狀,李東心念一動,覺得是時候了,又開口道:「等會,你跟其他人還不同,其他人最多就是人口拐賣。非法持械,但你手裡除了土製槍,還有一把警槍。」
「警槍?」
範成功面色陡變,「什麼警槍?我怎麼不知道!」
李東見他反應,眉頭微皺:「就是你手裡那把五四式手槍,編號4638646,你不知道是警槍?」
範成功急忙道:「警察同志,這個我真不知道!這是人家送給我的,怎麼可能是警槍?!」
李東沉著臉道:「範成功,我還是那句話,抵賴是沒用的…那把警槍是十年前一起殺警案的失槍,死了一個警察,還是刑偵隊長,事情比你想像中還要嚴重!」
「現在,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這柄槍會出現在你的手裡?」
「十年前犧牲的那名警察,是不是你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