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奮鬥年代》第49章 換美元(1)

作者:過關斬將·10天前

1978年的中國實施的是固定匯率,官方匯率是1美元兌1。58人民幣。

這個官方匯率,肯定是高估了人民幣的價值,就當時中國那工業能力,憑啥用一塊五毛八的人民幣換一美元?

不過好在當時中國進出口數額很少,國家對外匯也有非常嚴格的管制,因此這個匯率並未引發嚴重失衡。

而在黑市上,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普遍在1比3到1比4之間,具體取決於外匯販子的現場報價。

當時對於倒騰外匯的打擊力度遠超投機倒把,這屬於「破壞國家金融秩序」的範疇,是真的很刑的!

李一鳴這種普通人是沒有渠道兌換美元的,所以當他見到安娜的錢包時,才突然想到,乾脆就找安娜換美元。

反正安娜在中國,也需要消費人民幣,與其用1比1。58找官方兌換,不如用1比2跟自己換,雙方都有便宜佔。

唯一的區別是,跟李一鳴換外匯,安娜拿不到那張「外匯兌換憑證」。(注)

然而安娜聽後卻一臉的詫異。

「李,你是不是算錯了?你們的銀行裡匯率是1比1。58,你用1比2跟我換,那豈不是虧了?」

「不虧,我可能還賺了呢!」李一鳴並不知道黑市上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但可以肯定絕對要高於1比2的匯率。

「為什麼?」安娜不解的問。

李一鳴接著解釋道:「其實我們這裡普通人是不允許兌換美元的,除非要出國,才能兌換一點點美元。所以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而言,1比2的匯率兌換美元,絕對很划算。」

還有一點,李一鳴並沒有說,那就是在當時,個人私藏外匯是違法的。他怕說出來,安娜不敢跟自己換美元了。

1980年之前,個人是不允許持有外匯的,如果有人獲得了外匯,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去中國銀行兌換成人民幣。

到了1980年《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出臺,也只是建立了外匯儲存制度,老百姓可以把外匯存在銀行裡,理論上個人依舊不能私藏外匯,只不過監管並沒有那麼嚴格罷了。

安娜雖然聽得似懂非懂,但還是點頭答應下來:「好,我跟你換就是了,不過我不能讓你虧,我們還是按照1比1。58的匯率來換!」

李一鳴並沒有拒絕,而是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1978年奧地利人均GDP大概在11000美元左右,跟當時美國的人均GDP差不多,所以當時的奧地利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

安娜能夠不遠萬里來到中國,想必也是家庭條件很不錯的。

跟安娜相比,李一鳴就是個窮鬼,他一個窮鬼,在富婆面前,要是再打腫臉充胖子,那就是愚蠢了。

4毛2分錢的匯差,對於安娜來說或許是毛毛雨,對於李一鳴來說,也算是一大筆錢。

「你打算換多少美元?」安娜接著問。

李一鳴心中算了算,然後開口說道:「50美元吧!最好是零錢。面額太大的話,我也花不出去。」

「沒問題!我這裡就零錢多。」安娜從錢包裡拿出一小疊美元,有1塊的,5塊的,最大面額是10塊的。

出門在外,除非是去銀行換匯,否則不要攜帶大額美元,這也是一種安全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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