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大明十六帝,老朱破防了!》第三章:廢丞相,修律法!洪武四大案!(2)

作者:罔故·9天前

朱高熾趕忙小聲呵斥,又趕忙道:“你太爺爺那是懲治貪官汙吏,雖然殘酷了些,但一切都是按照律法來的,只要那些官員們不犯事,你太爺爺又沒瘋,怎麼可能隨意殺人?!”

這話一齣,眾官員面色才好看些許。

朱瞻基看了看那些官員,又看了看自己這個太子爹,再看看皇上爺爺,眨了眨眼,若有所思。

朱棣抬手甩了甩袖子,換隻腳翹起,凝視天穹,嘴角掛著若有若無的笑。

銳評老爺子?

洪武大帝朱元璋?

有點意思……

……

而此時,天上,那光幕之中。

陸言的聲音,再次響起……

“先從政治上來講。”

“明初的官僚機構,幾乎是承襲了元朝。”

“而朱元璋乾的最大的一點改革,就是廢了中書省,廢黜了承襲千年的丞相制度!”

“此後,六部官員直接對接皇帝,全國大小事務皆有皇帝裁決。”

“毫無疑問,這是朱元璋加強皇權的手段。”

“第二:廢除了地方的行省制度,重新設立了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承宣布政使司管政事,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刑事。”

“三者分立又互相牽制,目的是為了防止了地方權力過重。”

“同時,還設立了巡檢司,專門負責去巡查,時不時的就去檢查地方三司。”

“第三:便是修大明律了!”

“從朱元璋成為吳王的時候,他就開始修律法。”

“毫無疑問,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便是律法,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律法,便沒有國家的概念,而老朱,並沒有選擇讓各部官員去制定律法,而是他親自去制定。”

“該律法一共修了四次,分別在吳元年、洪武六年、洪武二十二年、洪武三十年!”

“相當於,老朱一生都在修律法。”

“而老朱的早年經歷,然他對官吏等深惡痛絕,所以,立國後就採取了‘治亂世用重典’的原則。”

“也就是說,大明的律法很嚴,舉例以下幾個例子就明白到底有多嚴了!”

“咱們最熟悉的,便是貪汙方面了。”

“根據明律: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並剝皮實草!”

“當然,除了這方面,針對‘盜賊’也同樣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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