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大明十六帝,老朱破防了!》第221章 不是皇帝想重用太監!而是沒人用了。(1)

作者:罔故·9天前

“關於這一次,汪直前往遼東具體都幹了什麼,明實錄之中並沒有詳細的記載。”

“但是,在成化十四年,十二月的時候,王崇之被抓了。”

“【《明憲宗實錄》:成化十四年十二月甲寅:監察御史王崇之巡按遼東,守備鐵嶺衛都指揮王英舉呈指揮王宗受財枉法諸事,宗亦訐英私用官鐵,崇之方按問,會太監汪直廉得其事,因奏執崇之,並英等下錦衣衛獄,且言:崇之嘗以公事杖殺人,受都指揮廷參不為禮,所部衛卒有餒死逃竄者,皆不能撫循之,故並以為罪。】”

“【刑部以崇之因公毆人致死,罪當徒,例贖,英等擬罪有差。】”

“【大理寺以具獄奏,詔崇之贖罪畢,調除外任,餘悉如所擬。】”

“【吏部擬崇之浙江金華府推官,特命改邊郡,遂調陜西延安府。】”

“【崇之嘗劾奏都御史陳鉞啟釁冒功之罪,直與鉞比,故憾而去之。】”

“簡單解釋一下。”

“說是王崇之在查辦王英檢舉揭發王宗收受賄賂,貪贓枉法之事時,王宗也反過來揭發王英私用官鐵。”

“說白了,就是兩人互相薦舉揭發嘛。”

“而王英是誰,咱們都知道,說白了,就是汪直的心腹。”

“而這個王宗呢,是遼東的指揮僉事。”

“就在王崇之審問該案件的時候,恰好碰上汪直查訪得知了這件事。”

“於是,上奏皇帝,直接將王崇之給抓了。”

“對,不是抓王宗,就是抓審理案件的王崇之。”

“當然,王英他們也跟著下獄就是了……”

“但這不重要……”

“而汪直為什麼要抓王崇之呢?後面就說了,說王崇之曾經因為公事,打死過人,同時,在接受指揮使的參見時,還不行禮,是為倨傲失儀之罪,另外,他管轄的衛所士兵,有凍死、餓死,乃至逃跑的,他都沒有加以安撫。”

“案件移交給了刑部,於是,刑部就判定,王崇之因公事毆打他人致死,按律應判徒刑,按慣例允許贖罪;王英等人也分別擬定了不同的刑罰。”

“大理寺將定案結果上報,皇帝下詔:王崇之贖罪完畢後,調離京城,改任地方官;其餘人等一律按刑部所擬處理。”

“而改任這事,自然也就落到了吏部頭上,吏部最初擬定讓王崇之去浙江金華府擔任推官,但朱見深看了很不爽,還專門將這個王崇之該放為邊遠郡縣,於是改調陝西延安府。”

“後面最後那一句,說了王崇之為什麼會落得這個結局。”

“說是王崇之此前曾彈劾都御史陳鉞挑起邊釁、冒領功勞之罪,而汪直正與陳鉞勾結,因此懷恨在心,將他排擠走了。”

“嘖,最後一句什麼意思,懂的都懂。”

“這不純在給王崇之洗白麼?”

“這個記載,哪哪都有問題。”

“甚至不用我去解釋,應該已經有人能看出問題來了。”

“重點就是這個王崇之之前彈劾陳鉞,這一點,之前就說過了,當時我說的是,如果這王崇之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別有用心。”

”。人的直汪是就鉞陳為因,直汪對針於當相就實其,鉞陳對針“

”。人的帝皇是直汪為因,帝皇對針是就,直汪對針而“

”?吧了懂看下這“

”。呢權皇對針,帝皇對針在之崇王個這是顯明就這“

”!君聖為有的治而拱垂個一為帝皇讓,牙爪的帝皇掉拔的點點一圖企,了長太些有手的帝皇得覺是顯明文子幫這“

”。爭鬥治政場一是就,了白說“

”。的查調去是就實其,呢直汪而“

”!列其在也然自,之崇王的史察監為,員些那查調是也,面方一另,務軍東遼查調是面方一“

”。的東遼到跑東山從何如是之崇王管不且“

”。罪有沒有底到之崇王,是就題問在現“

”?嗎有“

”!有定肯那“

”。單簡麼那排鉞陳與直汪麼什是不可這“

”。夠不可有須莫,人排想你“

”。證罪的之崇王了到搞門專,地當了去直汪是就明分這“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