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讀十年,滿朝文武求我閉嘴》第83章 公堂之上(1)

作者:南山有龍·15天前

王守仁手忙腳亂地往懷裡摸出另一張紙。

楊慎接過,確認無誤,才重新呈上:「方才拿錯了,請韓府尹恕罪。」

韓重臉色陰沉,接過文書看了看,冷哼一聲:「既有武清縣文書,本府便破例審這兩樁案子,不過,需有個先後,你先退到一旁。」

楊慎行禮道:「既然學生做了代書人,乾脆幫王司直也代了吧。」

韓重卻搖了搖頭,說道:「王司直乃當朝進士,何須代書?」

楊慎正色道:「王司直是我們武清的知縣,若隨便什麼人來告,他都得親自應訴,那武清縣還如何運轉?學生不才,願替王司直打這場官司。」

吳有福一聽,急了:「府尹大人!他們是一夥的!這不合規矩!」

韓重沉吟不語,似乎在權衡楊慎的話。

雖然大明律允許民告官,但是官身多有不便。

誠如楊慎所言,是否可以找人代理?

楊慎看向吳有福,微微笑著道:「吳老爺,您急什麼?」

「我是原告,我能不急?」

「您是原告不假,可您現在也是被告了。」

「你……你什麼意思?」

楊慎慢悠悠道:「首先,你來狀告一縣之主,這可是民告官!」

吳有福梗著脖子道:「大明律明文規定,允許民告官!怎麼,你還要堵住百姓的嘴不成?」

楊慎笑著搖了搖頭,轉向堂上拱手道:「啟稟韓府尹,此人前來告官,並未直接向順天府提交訴狀,而是先抬著棺材在縣衙門口聚眾鬧事。按大明律,百姓告官需按級別逐級上告,不得節外生枝。吳有福若真要告狀,理當直接向順天府提交訴狀。可他抬棺鬧事,堵塞縣衙,嚴重影響衙門正常公務,依律應按聚眾喧譁,衝擊衙門之罪,行杖責之刑!」

吳有福臉色一變,急忙道:「我……我是去要說法的!我家裡死了人,還不能討個公道?」

楊慎看著他,語氣平靜:「你要說法,順天府衙門的門是關著的?還是說韓府尹不接你的訴狀?我大明自有法度,你若信得過朝廷,遞上狀子便是,何必抬著棺材去縣衙門口嚎喪?你去鬧事,已成事實,就要承擔鬧事的責任。你若不服責罰,就是無視大明律法,既無視律法,還來告什麼狀?」

吳有福張了張嘴,竟說不出話來。

韓重沉吟片刻,緩緩道:「楊慎所言,確有其理,來人!」

「在!」

「將原告吳有福拖出去,杖責二十!」

吳有福大驚:「府尹大人!草民家裡死了人,草民冤枉啊!」

韓重面色陰沉道:「本府知道你死了人,但朝廷有朝廷的法度。你若遵紀守法,這二十杖打完,照樣給你伸冤。你若再鬧,便是藐視公堂,再加二十!」

吳有福還想再辯,兩名差役已經上前,拖著他往外走。

堂外圍觀的百姓紛紛讓開一條道,眼睜睜看著吳有福被按在條凳上。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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