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燒紙頁被列入證據時,宋灰要求加一句:
“來源可信。”
周硯說:“不加。”
宋灰的眼神冷下來。
“守卷人交的紙,你寫不可信?”
“我寫邊界。”
他在紙頁邊界欄裡寫:
“來源:宋灰交付,自稱守卷人外線。可見內容:外部見證協議不得入紙庫。邊界:紙頁半燒,背面疑似反駁批註殘缺,不能視為紙庫完整意見,不能視為全部紙檔。”
宋灰說:“你這等於削弱證據。”
聞簡低聲:“邊界會削弱,也會保護。”
宋灰看她:“保護誰?”
聞簡說:“保護後來人不被我們這一次的紙騙得太快。”
周硯看了聞簡一眼。
她這句話己經不像早期監督員的格式。她開始懂得證據不是越強越好。太強的證據如果遮住邊界,也會成為新門。
半燒紙頁旁邊,是雙燒紙頁。
邊界欄更長:
“慈衡舊錶述改寫痛苦;紙庫或外線燒燬邊批。兩套篩選同時存在。不得單獨歸咎一方。”
宋灰不滿意。
季禾也不滿意。
聞簡也不滿意。
這反而說明它可能接近事實。
小滿問:“不滿意也寫?”
周硯說:“不滿意才要寫。”
他把紙頁一張張列入邊界欄。潮紙看不清,寫看不清;灰袋不入庫,寫不入庫;水壓殘頁斷索引,寫斷索引;火種考題不總結,寫不總結。
旁證只負責列來源和邊界,不生成結論。
宋灰忽然問:“如果守卷人說這份報告不得入紙庫呢?”
周硯說:“那就不得入。”
“你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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