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呢?”她問。
周律師讓她把買房時間。首付來源。貸款情況說了一遍,又問有沒有轉賬憑證。
沈南星翻出幾張舊記錄。
當年她轉給顧承安十幾萬,用於首付和裝修。還有婚後不少家用支出,但很多都是零散支付。她那時候根本沒想過有一天需要證明自己為這個家付過錢。
周律師看完後說:“房子婚後購買,即使登記在他名下,也不一定完全屬於他。但如果首付來源複雜。登記單方。還貸主要從他卡走,談判時會比較麻煩。你可以主張分割,具體比例要看證據和雙方協商。”
沈南星問:“如果我不想打很久官司呢?”
周律師看著她:“那就談。談補償。探視。孩子費用。你自己的過渡生活。你要先想清楚底線。”
“底線?”
“對。”周律師說,“不是你受了多少委屈,而是你離開之後靠什麼活。住哪裡,每月需要多少錢,孩子能不能見,補償怎麼支付,什麼時候支付,協議裡怎麼寫。這些比情緒更重要。”
沈南星握著筆,慢慢寫下幾個字:
住處。
收入。
孩子探視。
補償款。
周律師最後提醒她:“還有一點,別輕易淨身出戶,也別因為愧疚放棄該爭取的東西。你這些年照顧家庭,也是貢獻。”
影片結束通話後,客廳安靜得只剩冰箱的嗡嗡聲。
沈南星坐了很久。
她沒有哭。
她只是把紙上的“委屈”兩個字劃掉,重新寫了一行:
我要活下去。
不是抽象地活。
是有住處。有收入。有尊嚴地活。
凌晨一點多,顧承安回來了。
他看見餐桌上的資料,腳步停了一下:“你在幹什麼?”
沈南星把檔案收進袋子:“整理東西。”
顧承安皺眉:“你現在連這些也要整理?”
“嗯。”
他似乎想說什麼,最後只是疲憊地揉了揉眉心:“隨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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