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女配,被禁慾長官寵壞了》第29章 證據(1)

作者:一挽月·6天前

招領所的公告欄上,貼在第一頁的就是懸賞伍佰元尋找自己遺失手鐲的告示。

沈喬依扯了扯李芳蓮的袖口,示意道:“媽,你自己看,像不像爸給你那個鐲子?”

李芳蓮仰頭,才在告示上看到畫的那個帶有顏色的手鐲,青綠色的,很油潤。

“像,像極了呀!”女人連連點頭,本想仔細看看告示內容,可上面的字寫得實在太小,李芳蓮努力半天都沒看完整,只能問著女兒:“依依,這上面寫的啥呀?”

沈喬依神情冰冷道:“是失主寫得,說自己在國營飯店用餐時,不慎遺失了這個手鐲,若有知情人士願意提供線索,賞金伍佰元,若能找回賞金加三倍。”

“那不就是一千五百元嗎?”李芳蓮驚呼了聲,“失主出的價格,比你爸找那個收廢品的給的還高呢!”

沈喬依冷哼一聲,“說不定就是那個老李自己也在這裡看到過告示,想自己悄悄賺這伍佰元。”

“那可不能真讓他賺到,整整一千五呢,有這錢,在鎮上買個房子拿個證兒都夠了!”

李芳蓮眼睛一下就亮了,可隨即想到這個鐲子現在在沈喬月手裡,她忽然就洩氣道,“可惜了,要是昨天看到這個告示,說不定我現在都掙到這一千五了……”

“媽,什麼可惜不可惜的,別忘了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為什麼。”

沈喬依伸手把那張告示完整的撕下來,“再說你就算昨天拿著鐲子找到失主,照樣也說不清如何拿到鐲子的,不如將罪名倒打一耙,這樣我跟你就都安全了。”

“這倒也是……”

錢再怎麼沒有活命重要,李芳蓮收回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跟著女兒進了失物招領所裡面,點名要見丟了鐲子的人。

那鐲子的告示貼了有一段時間了,一直沒人來問過。

眼下突然冒出來兩個知情者,還都振振有詞說見過鐲子在誰手裡,工作人員雖然心存疑慮,但還是幫忙聯絡了失主。

好在對方說自己眼下就在鎮子上,剛好能抽空來一趟。

掛了電話,工作人員就衝著母女倆揮手道:“你倆等著吧,最多十分鐘,失主就來了。”

十分鐘後,一輛軍綠色帆布頂棚的吉普車駛入招領所。

車門開啟,下來一位穿著白大褂,頂著一頭銀色盤發,戴著金框眼鏡,氣質優雅得體的女士緩緩走進招領所內……

*

沈喬月回到沈家時,沈父沈母以及沈喬東也都恰好到家。

沈父和沈喬東下了地,腳上都穿著沾滿泥巴的綠色軍用膠鞋,二人沒有踏進屋內,是沈母小跑著進屋,將欠條跟抵押的手鐲給拿了出來。

一齣門,沈母就將東西塞到了沈喬月的手中,說道:“月月,你現在就是咱家的主心骨,這些東西你來保管。”

沈喬月接過,沉思了十多秒,忽然踏進屋也取了一樣東西出來,才對著父母哥哥說:“好了,我們走吧。”

她順著大路走了兩步又停下來,轉身詢問道:“嗯……河口村是在哪個方向來著?”

正準備往左邊大路走,卻眼看著她走上右邊大路,愣是一聲都不敢吭,還以為女兒(妹妹)這樣自有她道理的沈家人齊齊沉默一瞬。

幾秒後,三人都紛紛伸手指向左邊方向。

沈喬月聳聳肩,沒當回事的又重新走上了左邊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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