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只想好好回憶萬年前,是屬於妖魔的時代。
那時候的上古妖魔不同於現在能被人族的大修士隨意壓制,它們擁有神一般的權能。
天道早在開天闢地時期慘烈的神魔戰爭中因之崩毀,諸神隨之隕落,其中大量的天道碎片都被妖魔搶佔奪走,妖魔篡天當道,人為俎上肉。
為了生存,和族群的延續,弱小的人族選擇向妖魔俯首稱賤隸,並同意獻祭同族作血食。
一些愚昧的人更是真的就此將妖魔之流當作神明獻祭。
被妖魔像豬玀一樣圈養的人們連反抗也不敢,而那時候唯一有能力稍微反抗的修士卻常常被選為祭品,因為擁有靈力的血肉更加精純美味。
久而久之,在人族中,家中若出現有能力修煉的孩子,不是一出生被獻祭,就是被血親活活掐死。
朝暮雪出生時運氣稍好,家中人因為實在缺少子嗣,將他留下養到了垂髫年歲,只是越長大,他過人的天賦讓他無師自通學會了修煉,哪怕抽他的經脈斷他的骨,也無法阻止,擔憂遲早瞞不下去,他最終被丟棄到荒山野嶺。
那年,朝暮雪七歲。
他對家人沒有任何怨恨。
讓他活著,他就已經心滿意足。
朝暮雪是在雪天出生,也在雪天被拋棄,他獨自在荒野流浪,只有一根枯木枝護身,他靠本能揮動它保護自己。
或許也真有天意庇佑,在無人的山中,僅朝夕吸收日月精華,他用十年靠自己參透了大乘之法。
他把某次與妖獸搏鬥時斷掉的臂骨打磨成劍刃,與那根枯枝綁在一起,從而擁有了自己的本命武器。
至於劍名,他的字學得不全,沒什麼文化,乾脆就叫它劍。
最開始,這把劍的用途只是幫他清理山洞附近的野草,和趕走偷他食物的野猴子。
而妖魔治世不過千載春秋,分據天地的大妖魔王們又為了爭奪更多天道權能內鬥起來。
於是天地大亂。
這些擁有神明之力的妖魔只是相撞,就能削山填海,致使天翻地覆。
人族的獻祭再換不來庇佑,妖兵魔將們所經之處,只留下一座座屍山血海。
直至,一名妖王隕落了。
這是混亂結束的徵兆,也是另一個時代的起始。
令天下都不可置信的是,殺死妖王的不過是一個人族賤隸。
名為蒼的男人將北域妖王開膛破肚,吞下它的妖元,併成功奪取了它身上的權柄。
蒼自稱天命之子,為人族反抗妖魔拉開大旗。
但僅有他一人,無法帶領人族戰勝妖魔。
他需要一把武器。
蒼在深山中找到了朝暮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