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朝廷釋出規定,敲登聞鼓者都要先受二十杖後,登聞鼓就多年無人問津。
這也是為了防止老百姓有事沒事,大事小事都去敲登聞鼓,影響官家處理朝政。
宋太祖時期,就有老百姓因丟失了一頭豬,傷心欲絕下敲了登聞鼓,後來被賠了一千文了事。
登聞鼓一旦被敲響,就意味著發生了大事。
而趙策英早就安排好了登聞鼓院的人,以防有人作祟。
漁娘敲響登聞鼓後,便要受罰。
她視死如歸的趴在那,緊咬牙根,接受命運的審判。
她甚至不知道,行了二十杖後自己是否還有生路。
漁娘沒什麼見識,也沒讀過書。只聽過戲文,什麼負心漢被打了二三十杖就沒氣的故事。
她擔心自己也會如此,心裡惶恐極了。
可哪怕自己沒了,那也是沒有辜負王妃的囑託。
王妃是個好的,漁娘看得出來。那些個達官貴人看她的眼神輕蔑的像看只螻蟻。
只有王妃,眼中有同情,有欣賞,唯獨沒有輕蔑。
這樣的王妃,值得她託付兒子。只要自己豁出去了,哪怕王妃定然不會虧待兒子,總比她那個殺千刀的夫君強上許多。
行刑的小吏被叮囑過,舉起的板子高高揚起,看似用了十成的力氣,實則打在漁娘臀上只用了一成不到。
像這種專門杖刑的小吏,一般都是祖上傳下來的手藝。
若是要把人打死,看似衣衫完好無損,實則皮肉之下已經被打斷了。
若是做個樣子,看似把人打的皮開肉綻,實則只是皮外傷,將養幾日便好。
有厲害的,甚至能把豆腐打的裡面碎的一塌糊塗,外面卻完好無損。
漁娘本是抱著必死的決心,沒想到二十杖下來,卻是沒有想象的那般疼痛,驀然有種死裡逃生的感覺。
行了刑後,方可闡述冤屈。
宋朝設立了登聞、理檢兩院。
敲了登聞鼓後,要由登聞鼓院接受訴狀,告知理檢院然後上達天聽。
當然,如果不是重大案件,例如什麼丟豬之類的,登聞鼓院是不予受理的。
漁娘到底是被打了二十杖,再怎麼樣也疼的厲害。
勉力跪趴在地上,聲音卻十分尖銳。
“妾身吳秋娘,欲告內殿崇班高士林,謀害人命,汙衊當朝段將軍,以子脅迫妾身自盡!”
此話一齣,判院官倒吸一口涼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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