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大江作證,漢東換人間》第150章 核查落幕,達康記過(2)

作者:寫書的小逍遙·1天前

田國富先開了口:“李書記,今天來不是以紀委的名義找你談話,是替沙書記傳句話。

他說核查的事你配合,但不要因為這個影響京州市的正常運轉,你是書記,市裡還有很多事等你定。

核查會有結果,但在結果出來之前,京州不能停。”

李達康坐在椅子上聽著,等田國富說完之後說了一句:“我明白。京州的正常工作不會受影響。”

田國富點了點頭站起來:“那我先走了。”

他在門口停了一步,又說了一句:“你籤的那些原件,大部分都對得上,目前為止只有光明峰那一批有明顯出入,其他專案的材料還在核對中。”

他說完這句後就直接拉開門走了出去。

門關上之後,李達康在辦公桌前想了一會兒。

田國富說的“大部分都對得上”這幾個字他聽懂了。

對得上的部分不會成為問題,對不上的部分目前只集中在光明峰那批材料裡。

他需要繼續等核查結束才能知道這種“對得上”的比例覆蓋到哪為止。

至於田國富今天為什麼會親自跑一趟,他覺得這個決定本身並不難解釋,在核查真正落下之前,先確保京州還能繼續運轉,不讓整個系統停擺。

當天晚上李達康沒有準時下班。

他在辦公室裡待到了將近八點,把桌面上當天積壓的檔案全部批完,然後站起來把批好的檔案歸攏到桌角。

他準備出門的時候桌上的座機忽然響了,他猶豫了一下接起來。

電話那頭是沙瑞金的聲音,比平時短一些:“核查情況我知道了,你那邊先穩住。等結果出來再說。”

電話很快就結束通話了,前後不到三十秒。

李達康握著話筒停了一下才放回去,然後關了燈走出辦公室。

核查的結果比預期來得要快。

從省紀委第一次進京州市政府檔案室到最終結論出爐,用了大約三週。

結論分兩部分,一部分是關於檔案管理流程的改進建議,另一部分是關於李達康個人在專案籤批環節中履職情況的說明。

建議部分寫得很長,涉及籤批流程的規範性。歸檔制度的執行力度。籤批原件與歸檔材料的一致性核查機制等等。

個人的那部分寫得不算長,但內容比之前傳的那些風聲要具體一些。

那份檔案在流轉到孫連城桌上的時候,他翻開了那一頁。

內容不長,大意是:經核查,李達康同志在近三年重大專案籤批過程中存在對籤批材料稽核不夠細緻。對歸檔環節監督不夠到位的履職瑕疵,未發現其存在主觀違規行為。

但因京州市重大專案籤批流程中多次出現籤批原件與歸檔材料不一致的情況,且李達康同志作為京州市委主要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經省委研究決定,給予李達康同志黨內記過處分。

孫連城把那幾行字來回看了兩遍。

記過處分。不是黨內警告,不是誡勉談話,是正式記入檔案的記過處分。

。刻片了留停,上字行那上面紙在落目,上背椅在靠他

。”果後擔承須必,事了錯做你“說上織組是過記,”意注後以,對不得做你“說上織組是告警,楚清他別區的告警和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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