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大江作證,漢東換人間》第166章 毅紅呈證,王政現身(2)

作者:寫書的小逍遙·15小時前

然後把一份列印好的證明檔案遞給鄭毅紅:“內容已經核過了,上面有督導組的章。你拿著這份檔案離開,到高院立案庭提交給視窗工作人員。”

鄭毅紅接過檔案摺好放進內袋:“高明遠和王政的會面安排,大部分都是透過我安排的。

每一次會面之後,我會在行程記錄裡標註日期和地點,這些記錄不在硬碟裡,在我自己的筆記本上。”

何勇:“筆記本在哪?”鄭毅紅:“在我住處的床板下面,夾層裡。”

何勇看著他:“你需要回去取還是我們去拿?”

鄭毅紅:“我去,你們的人可以跟著我,但不要進樓,我會把筆記本拿出來。”

隨後何勇陪同鄭毅紅回到住處,在樓外等待。

鄭毅紅上樓大約十分鐘之後下來,手裡多了一個黑色筆記本。

他把筆記本遞給何勇:“從2004年到現在,所有會面。轉賬。專案名稱。審批節點,都在裡面。”

何勇接過筆記本翻了一下,第一頁的日期是2004年,字跡已經有些褪色,但依然清晰可讀。

他合上本子放進檔案袋:“你今晚的事辦完了,明天會有人跟你聯絡,安排你正式提交自首材料。

這份筆記本我會在今天之內歸檔,不會轉給其他部門。

你本人需要在這本筆記的每一頁簽名確認。”

鄭毅紅點了點頭,沒有多問,轉身走進了夜色裡。

鄭毅紅那本黑色筆記本在何勇辦公桌上放了一整夜。

他沒有立刻翻看裡面的內容,先把它和賀芸的供述筆錄。董耀的審批記錄。陳建波的指認材料放在一起。

在桌面上並排攤開,確認這幾份材料的編號。日期。簽字欄和蓋章處在同一套編號系統中能夠彼此對應。

然後他開啟筆記本,從第一頁開始翻。

字跡有些褪色,但內容依舊能看的清楚,日期。地點。會面人職務。議題概要,每隔幾頁就換一個年份,他翻到2005年那一段的時候停了下來。

其中一頁上寫著:“長藤資本頂樓會議室,王政(副省長),議題:伊河新村規劃調整,時間:下午三點。”

在末尾空白處用鉛筆加了一行小字:“賀芸在場,未發言。”

何勇把那頁紙拍了一張照片,然後繼續往後翻,後面幾頁的內容和他預期的一致。

王政的名字反覆出現,間隔不固定,但每次出現都對應著長藤資本拿到一個新專案的時間節點。

何勇沒有繼續往後翻,先合上了筆記本。

王政這個名字在筆記本里出現了多次,但這本筆記的覆蓋範圍僅限於長藤資本在綠藤的專案審批和資金安排,沒有超出高明遠的經營網路之外。

也就是說,筆記裡所有出現過的名字都只和綠藤有關。

他們的職務。他們簽字的時間。他們在高明遠專案中所起的作用,全部落在綠藤的地域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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