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三個專案的審批材料和撥款記錄按年份排開,發現這三個專案都是分階段推進的,立項審批走的是正常程式,每一項都經過多個部門籤批,籤批欄的簽字都是完整齊備的。
但撥款階段的審批單上,經辦人一欄填的卻不是同一個人。
孫連城帶來的材料裡提到的那個經辦人只出現在撥款環節的簽字欄上,立項階段沒有出現過。
他翻到第三份材料的時候停了一下,看到其中一份撥款審批單的籤批欄裡除了日期戳和“代簽”之外,角落處有一行極小的手寫字。
他湊近仔細辨認了一下,那幾個筆畫拼起來像是一個姓氏“梁”。
他把那頁紙單獨抽出來放在一邊,翻遍了其他材料,沒有再發現類似的痕跡。
然後拿起手機給孫連城發了一條訊息:“第三份材料的撥款審批單上有一行鉛筆字,能認出一部分,你那邊有沒有人接觸過原件?”
孫連城的回覆過了將近半小時才來:“原件不在我手上。你看到的可能是影印件上的殘留痕跡。”
易學習看完那條訊息,沒有再追問。
他不確定那個姓氏和光明峰專案的備案材料之間是否存在關聯。
但他知道光明峰專案在更早的階段被人做過標記,而那個標記和孫連城正在追查的撥款審批單出現在同一份檔案裡,用的是同一種書寫工具。
當天晚上他在紀委辦公室多待了一段時間,把這三個專案的全部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按時間順序排好,然後從辦公桌抽屜裡取出光明峰專案備案材料的影印件,放在旁邊。
第二天下午,孫連城又來了。
這次是提前打了電話的,易學習讓辦公室的人留了門。
孫連城進來的時候手裡沒拿東西,在易學習對面坐下來,然後開口問了一句:“那行鉛筆字,你後來又看過沒有?”
易學習說沒有,只在第一天看過一次。
孫連城說:“我剛才翻了一下光明峰專案備案材料的歸檔日期記錄,發現備案材料的歸檔時間比撥款審批單上的日期晚了三週。
也就是說,備案材料是在撥款完成三週之後才歸檔入庫的。
如果備案材料和撥款審批單之間的時間差大於正常週期,那中間這三週裡材料可能被人動過。”
易學習沒有立刻接話,把桌角那個檔案袋拿過來放在桌上,抽出裡面的紙又看了一遍。
然後說道,“備案材料歸檔日期的異常和登記簿缺頁的時間窗口出現在同一個區間內。
兩件事發生在同一段時間裡,中間隔了三週。
如果撥款審批單是在這三週裡被人動過的,那登記簿的缺頁和備案材料的歸檔時間異常可能指向同一條操作線。”
“這三週裡有人同時處理了撥款審批單和登記簿。”
孫連城聽完之後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了一句話:“那這三週是誰在經管這批材料?”
易學習說:“登記簿上缺頁那一週的經管人欄是空的,前後頁都沒有簽名。”
孫連城沒有再繼續追問這個問題。
轉而問易學習接下來打算怎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