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守法一根筋,遇事就報警。
奶奶說我死腦筋,同學說我不好玩,老闆說我太較真。
但我記得普法欄目講過—公民合法權益收到侵害,請及時撥打110。
所以當浴室門突然被推開時,我正在衝頭髮的手頓住了。
老公的小青梅江思甜舉著手機對著我,攝像頭亮著紅光。
“大家都是女人,你叫什麼。”,她翻了個白眼,不僅沒退出去,反而走進來兩步,手機鏡頭上下移動,“讓我看看程錚整天吹的‘有料’到底多有料。”
門外傳來程錚的聲音:“出什麼事了?”
江思甜語氣輕鬆:“是嫂子出差回來在洗澡,被我撞見了。”
她頓了頓,又補充,聲音故意拔高讓外面人都能聽見:“話說,嫂子也沒程錚你說的那麼有料嘛~這小肚子,這腰線,嘖。”
我關掉水龍頭,抹掉臉上的水,認真地看著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偷??、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江思甜一愣,隨即笑出聲:“哎呦,還背起法律條文了?我就是拍個照,開個玩笑,你至於嗎——”
我沒等她說完,裹好浴巾走出淋浴間,拿起放在洗手檯上的手機。
“喂,110嗎?我要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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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思甜地笑容僵在臉上。
“有人非法侵入我的住宅,並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拍攝我沐浴地影片及照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和傳播??穢物品。”
我的聲音很平穩,甚至有點過於字正腔圓,想在宣讀什麼檔案,“地址是綠洲花園12棟1801室。嫌疑人目前還在現場,女性,約二十五歲,穿粉色吊帶裙。”
程錚衝進來時,我已經報完了警,正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清晰報出江思甜的全名:“她叫江思甜,身份證號我不清楚,但我丈夫程錚有,他就在旁邊。”
“林小島!你幹什麼!”
程錚一把搶過我的手機,通話已經被我結束通話了。
我看著被他握住的手機,平靜地說:“你搶我手機,這屬於搶劫或搶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我可以再報一次警。”
程錚氣得臉色發青,把手機塞回我手裡:“江思甜就是跟你開個玩笑!你報什麼警!讓警察來我家,你讓我臉往哪擱?”
“第一,這是我家,夫妻共同財產,我有一半所有權。第二,你的臉面與違法犯罪行為相比,我認為後者更值得關注。”我接過手機,檢查了一下沒有摔壞,“第三,她不是開玩笑。她拍攝了我未著衣物的照片,並準備向外傳播,這已經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
江思甜終於反應過來,尖聲道:“我就是拍了幾張照片!你至於上綱上線嗎!程錚你看她!”
“至於。”我看著她,“你拍的照片呢?請立即刪除。否則等警察來了,他們會依法檢查你的手機。根據《刑事訴訟法》,偵查人員有權收集、調取證據。”
她下意識把手機往身後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