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相親,爸媽逼我出八十萬彩禮》第2章 從小到大(1)

作者:佚名·7天前

第2章

從小到大,我跟在陸明浩身後,成了遠近聞名的舔狗。

爸媽不許我和其他男同學接觸,逼著我給陸明浩端茶倒水,逼著我每天晚上給他洗腳。

他的衣服,襪子,包括內褲,都是我手洗的,從六歲開始,我洗了十多年。

爸媽洋洋得意,“這三從四德的好媳婦,就得從小培養。”

高三那年,陸明浩發燒,缺席高考,我考了六百八,爸媽逼我陪他復讀。

第二年,陸明浩考了490,我保送清北,爸媽逼我放棄保送,陪他上同一所大學。

大學畢業,爸媽一分錢彩禮沒要,上趕著把我送給了陸家。

我把這些事,一件一件擺出來,我看著我媽,“陸家的恩,我替你們還的已經夠多了,離婚協議,我可以籤,但八十萬彩禮,我一分都不會出。”

我拿過那份離婚協議,簽下自己的名字。

離婚是很正常的,即便沒有今天的事,我也準備離婚了。

我和陸明浩之間本就沒有感情,之所以結婚,只是因為雙方父母覺得我們應該結婚。

我倆從小到大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形影不離,所有人都覺得我們應該結婚,就連我們自己也這麼覺得。

所以,我們結婚了,不是愛情,是習慣。

但他失憶這三年,這份習慣,也慢慢消耗光了。

聽到我的話,媽媽頓時急了,“那怎麼行,我和你爸都沒收入,就那點退休金,這錢你不出誰出?”

我面無表情,“誰結婚誰出。”

媽媽氣急,“小嵐,你怎麼能這麼說,你和明浩在一起這麼多年,就算看在以往的情分上,你也不能不管他啊。”

“我管的已經夠多了。”我看著我媽,“媽,你出門打聽打聽,這天底下,有老公結婚娶別人,讓老婆出彩禮的嗎?”

媽媽張了張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她拉下臉,氣沖沖的摔門出去,“我是管不了你了,等你爸回來,你自己跟他說去。”

提到我爸,我攥緊了拳頭,眼中不自覺浮現出恐懼。

如果說我媽是這個家的軟刀子,那我爸就是硬刀子。

他們倆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把我訓練成了陸明浩的丫鬟。

十歲那年,因為我吃了媽媽留給陸明浩的雞腿,惹得陸明浩大哭,爸爸把我吊起來,用皮帶抽了一晚上。

身上一條條的血痕,到現在,依舊殘留著印記。

自那之後,我但凡有半點讓陸明浩不開心,爸爸就對我動輒打罵。

他是當兵的,下手極狠,一巴掌下來,我臉上的手掌印,三天都消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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