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林笙笙腳上那雙平底鞋,默不作聲。
那雙鞋是傅斯年交代我跑了三條街買的,只因為林笙笙穿不慣高跟鞋,怕她摔著。
當時他專心給人換鞋,壓根沒發現我走得急而扭傷的腳。
“別磨蹭了,笙笙為了等你站的腿都酸了。”
傅斯年急切的催促,全然沒發現我因低血糖而腳步虛浮。
他有個習慣,每天都早起半小時做兩份早餐。
林笙笙不愛吃早餐,所以他日日打包了親眼看她吃。
而我的早餐都是在路邊隨便買的。
今天怕酒席出意外,我早早趕到,滴水未進。
忽然,我眼前一片模糊,往前栽去。
膝蓋被水泥路磕破,傅斯年連腿都沒挪動半步。
林笙笙看著自己手裡最後一份餐盒,咬著唇為難的開口。
“念念姐是不是低血糖啊,要不這份給她吃吧。”
傅斯年從自己兜裡翻出一快糖遞給我。
大白兔奶糖,是林笙笙喜歡的。
自從林笙笙第一次低血糖暈倒後,傅斯年就隨身裝著幾塊糖。
“你不是說要去喂流浪貓嗎,她不礙事,吃塊糖就好了。”
林笙笙立刻眉眼彎彎。
“那我自己去吧,念念姐流了很多血,傅總還是帶念念姐去醫院包紮吧。”
聽到這話,他視線才落在我傷口上。
傅斯年走近,揉了揉我的頭頂。
“念念,下次小心點,摔成這樣我會心疼。”
我剛想借著他的手站起來,他卻退後一步。
“流浪貓野的很,我得陪著笙笙,別讓她被抓傷。”
“你打個車回家吧,等會我打包你愛吃的牛排回去。”
看著他和林笙笙並肩離開的背影,眼眶發酸。
我拿出手機,點開傅斯年的聊天框。
“酒席不用補辦了,沒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