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還怎麼當崇禎》第141章 福王叔,快來北京獻忠誠吧!(爆五(2)

作者:大羅羅·12天前

他點出了關鍵:不能任由地方上扯皮,得控制在中央。到了皇上嘴邊,那才能好好吃啊!

次輔施鳳來立刻附和:「王本兵老成謀國。臣也以為,此事非小可,必得陛下聖心獨斷,親加勘問,方能水落石出。」

群輔孫承宗素來持重,他沉吟一下,道:「陛下,此事蹊蹺之處頗多。代王雖廢,亦是宗室,暴斃於福王府,無論如何,福王殿下難辭其咎。魏公公雖有物證,然一面之詞,亦不可偏聽。為公允計,臣贊同諸位同僚之見,當請福王殿下與魏公公一同進京,三法司會同宗人府。錦衣衛詳細審理,陛下親裁。」

孫承宗嘛,當然是「公正」的,但他也不反對敲福王的竹槓——福王和東林本來就不對付!

而且,他的抗奴路線特別費錢。

刑部尚書薛貞。大理寺卿張九德也連忙表態,支援將人證物證集中到京師,由朝廷公正審理。

英國公世子張之極「張獻忠」話說得更直接些:「陛下,孫先生說的是正理。是黑是白,拉出來溜溜就清楚了。讓福王千歲和魏太監都來,再把當時在場的人,什麼王府護衛。還有代王府的苦主,都叫來,當面對質,豈不比在這空口白牙的強?」

宗人府承李誠銘雖然積極獻忠,但話卻說的好聽:「陛下,此事關乎親藩體面,確需慎重。請福王殿下進京陳情,亦是保全宗室顏面之法。」

錦衣衛指揮使田爾耕最後表態,言簡意賅:「臣附議,一切聽憑陛下聖斷。」

崇禎聽著,手指輕輕敲著御案,臉上看不出喜怒。他要的就是這個「眾議」。等他們都說得差不多了,他才緩緩開口,聲音裡透出一股被親人辜負的沉痛和無奈。

「你們說的,都在理。查,肯定要查個水落石出,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能放過……一個有異心之人。」

他話鋒一轉,語氣帶著明顯的不滿,卻是衝著魏忠賢去的:「這個魏大伴,辦事還是這麼毛躁!代王再是有罪,那也是朕的叔祖輩,是奉了朕的旨意去福王叔那裡將養的!怎麼就讓人在王府裡出了這等事?他一個奉旨押送的太監,護衛不力,查案不清,就知道寫奏章告狀!唐突宗親,該罰!」

這番指責,聽起來是罵魏忠賢,實則把「代王死於福王府」這個事實又釘死了一遍,順便把魏忠賢從「原告」變成了「失職者」,降低了事件的對抗性,更像是在處理一樁內部糾紛。

接著,崇禎又嘆了口氣,語氣緩和下來,帶著幾分對親情的維護:「至於福王叔……朕是瞭解的。皇叔仁厚,天下皆知,豈會行此不仁不義之事?定是下面的人疏忽,或是……另有隱情。讓皇叔受此不白之冤,是朕之過。」

他站起身,在御座前走了兩步,猛地轉身,目光掃過眾人,做出了決斷。

「好!既然諸卿都認為當面對質方能分明,那就依此辦理!」

他回到御座,坐下,聲音恢復了帝王的威嚴。

「傳朕旨意。」

所有大臣都躬身聆聽。

「福王朱常洵,即刻啟程,來京陛見,當面陳情。一應儀仗,皆從親王例。」

「魏忠賢,暫停護送代藩一門去鳳陽,即日返京,協同查明代逆暴斃一案。」

「著河南巡撫,速遣幹員,護送福王府儀衛正。承奉正等一干涉事人等,並代逆妻。子等苦主,一併入京,不得有誤!」

「此案,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主理,宗人府。錦衣衛協理,待人證到齊,詳加審訊,據實奏報!」

旨意清晰,果斷。讓福王「陛見陳情」而非「受審」,是給足了面子;讓魏忠賢「協同查案」而非「對質」,是模糊其角色;呼叫福王府的儀衛正(護衛頭領)。承奉正(王府內官首領)和代王家眷,是把所有可能的證人都控制起來。

「臣等遵旨。」眾人齊聲應道。

崇禎似乎有些疲憊,揮了揮手:「都下去辦差吧。國事艱難,北邊。東邊都不安生,朕不希望家裡再出亂子。」

他頓了頓,像是最後才想起來,補充了一句,聲音不大,卻重重砸在每個人心上。

「若是宗親勳貴,都能體諒朝廷的難處,譬如成國公,雖自身不檢,其家產充公,也算……嗯,若是都能如這般深明大義,主動報效,助餉抗奴,朕又何須為這些銀錢小事煩心,乃至傷了親親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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