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沒什麼。”
她走過來,輕輕親了我一下。
現在她已經會主動親我了。
仍然會害羞,但不再每次都紅得像第一次。她親完以後,抵著我的額頭,小聲說:“歡迎回家。”
我眼眶一下子熱了。
“你也是。”
她笑:“我也是?”
“歡迎回家。”
她眼睛慢慢紅了。
然後她抱住我。
這個擁抱很久。
久到湯鍋在廚房裡咕嘟咕嘟響,久到窗外雨聲變大,久到我們都沒有再說話。
我忽然想起故事最開始的那些夜晚。
便利店白光,撤回的訊息,茶水間裡沒說出口的話,雨夜的電話,林聽說怕,說你還年輕,說別把時間浪費在我身上。我也想起自己坐在玄關哭,想起她站在樓下,想起周予安,想起母親,想起那些沒有名字的擁抱和不能立刻牽住的手。
原來我們走了這麼久。
也沒有走到一個世界忽然變好的地方。
可是我們走到了燈亮著的地方。
走到她在家裡。
很多年以後,如果有人問我,兩個女人在一座城市裡相愛,最好的結局是什麼。我大概不會說,是所有人都祝福,是世界終於承認,是我們贏得了什麼漂亮的勝利。
我會說,是有一天晚上你下班回來,推開門,看見燈亮著。
她在廚房裡笨拙地煮湯,襯衫袖口挽起來,頭髮低低扎著,回頭問你,今天累不累。
你忽然發現,你不需要向世界解釋她是誰。
至少在這盞燈下,不需要。
因為她已經在你的生活裡。
在你的餐桌旁。
在你的牙刷旁邊。
在玄關那雙拖鞋裡。
在你睡前伸手能碰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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