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走在我前面,替我擋開了那些話筒。
“讓一讓,我媽要進去了。”
我走在珍珍身後,一步一步走上臺階。
九年義務教育,三年高中,四年大學,五年記者生涯,三次換臉手術,十四次植皮,二十年隱姓埋名,一千四百多頁證據。
我花了半輩子,才走到這級臺階上。
走進法庭的時候,崔建國已經在了。
他坐在輪椅上,被推到了被告席。他的臉比上次見他的時候更白,眼神更渾濁,嘴角的口水擦都擦不乾淨。
林美芳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穿了一身黑,頭髮梳得一絲不苟,但眼下的烏青遮都遮不住。她看到我進來,目光像刀子一樣扎過來。
我沒看她。
我在原告席坐下。
崔浩然坐在證人席。
他穿了一身深灰色西裝,頭髮剪短了,下巴颳得很乾淨。他的臉上沒有表情,像一尊雕塑。
但他的手在抖。
我知道他在抖。
九點整,法官敲了法槌。
“現在開庭。”
庭審持續了整整一天。
我的律師老周,一份證據一份證據地呈上去:保證書、病歷、照片、日記。
崔建國的律師試圖反駁,說保證書是偽造的,說照片是P的。
但老周請來了筆跡鑑定專家。專家當庭宣讀鑑定結果:“送檢材料上的筆跡,與崔建國先生本人筆跡的一致性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七。”
崔建國的律師又試圖攻擊我的身份——說許靜已經“死亡”二十年,現在的我沒有訴訟主體資格。
老周拿出了醫院的病歷、身份證補辦記錄、以及一份當年法院宣告死亡的“撤銷裁定”。
“我的當事人從未死亡。崔建國先生當年透過不正當手段,為她辦理了虛假的死亡證明。該死亡證明已於去年被法院依法撤銷。”
崔建國的臉白得像死人。
輪到證人出庭。
老劉第一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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