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我是她媽......”
“程女士。”
男民警開口了,
“虐待罪不因親屬關係免除。您女兒留下的證據鏈非常完整。
我們已經委託法醫對其遺體火化前留取的影像資料做了鑑定。”
他把一份法醫報告放在桌上。
“結論是:死者生前長期遭受鈍器擊打,多處陳舊性骨折。
直接死因為胃癌晚期多臟器衰竭。
但未獲得任何醫療干預和止痛治療,屬於被動放任型傷害。”
程令儀的臉失去了所有血色。
她想起我留在枕頭下的信封,想起公證處的檔案,想起我簽字時平穩的筆跡。
我什麼都安排好了。不是臨終絕望的掙扎。
是三個月前確診那天就開始的,平靜的、一步一步的告別。
我把遺囑留給法律。
把證據留給警察。
把骨灰留給風。
什麼都沒留給她。
“程女士,關於涉嫌虐待罪,我們需要對您採取強制措施。”
女民警站起來。
手銬擱在桌面上。
金屬碰到鐵桌,發出輕微的脆響。
程令儀看著那副手銬。
她的嘴唇哆嗦了很久。
終於擠出一句話。
“我能不能......去看她?”
“看誰?”
“我女兒。哪怕墳也行。牌位也行。”
女民警頓了一下。
”。了撒經已灰骨。位牌有沒,碑墓有沒兒您,士程“
”。楚清我比該應您些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