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古世界如今的結構,有點像石榴樹,世界也有大小之分,這種劃分是按穩定性和世界壽命劃分的,不穩定的世界會向穩定的世界靠攏,最終形成一個酷似有大核的石榴的存在。一個大千世界是一顆石榴,主體是核,那些靠攏過來的世界則是籽。因著相互干擾滲透的關係,在一個大千世界內來去是很容易的事,畢竟在同一顆石榴裡,但要是去別的大千世界,那就是跳到另一顆石榴上,難度就有點高了。
一個星期的時間根本不夠?
啥?
我曾去過修冥的那方世界?
考慮一下修冥什麼境界吧,丫願意,蹦躂到另一個宇宙都不難。
大使先生一臉蒼白的道:“臨時撕開了一條通道。”
我:“....”我為你默哀,這種方式快倒是快了,但沒有神類的強大身體素質,絕對摺騰人。
雖然身體堪比重度暈船的人坐船環遊了全球,但這一點都沒妨礙大使先生的效率,只用三天就將事情談妥了,真不愧是從業兩萬多年的外交官,薑就是老的辣,。
在我稱讚大使先生厲害時,大使先生皮笑肉不笑的看著我:“我跟他們聊的時候他們似乎很清楚規章制度,清楚得讓人懷疑這裡是否真的只是原始文明。”
神律是約束眾神與凡人物種的規章制度,不同等級的文明享有不同的權力與義務。
地球屬於原始文明,而原始文明意味著不用承擔義務的同時可以受到最基礎也最保守的保護——文明不滅絕就行,當然,若是自己作死,那麼神律的保護也收回。
也因此,原始文明和低階文明對神律不似高等文明那般深刻到刻進血脈裡,大部分根本不知道這些規則的存在,也沒有多少高階文明會有興致做法律科普。跟人談犯法與否是建立在打不過或不分伯仲的前提下,當高階文明在低階文明犯法時完全能輕鬆摁死低階文明時誰會有興致浪費口水科普法律?先揍了再說,而揍完後....也不需要科普了。
誠然,不教而誅謂之虐,但別人都已經犯了事了,就算虐,還是得揍。而且,高階文明對低階文明,多少都帶著高高在上和睥睨的心態,誰見過上位者對下位者親自普法的?
且,法律這玩意,越是先進的文明,法律條例就越豐富,除非專門學這個的,否則撐死將不可殖民原始文明、不可無故屠滅低階文明、不可殺害神類幼崽等幾條要命的記牢,其餘的,需要時再找職業的諮詢。
據說文明煉獄裡至少十分之一的文明就是法盲,不懂神律然後犯了神律,然後....整個文明所有智慧生物被投入了文明煉獄,運氣好還能有幾個倖存者活著出來延續文明,運氣不好,文明徹底湮滅。而且,就算能活著從文明煉獄裡走出來也很難說是幸運。
舉個不太好聽例子的話就好比地球文明被丟了進去,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年後被放出來,回地球一看,地球被別的智慧生物入侵了,再一看,不是入侵了,是人類離開後這顆星球孕育出了新的智慧生物——
這就很尷尬了。
地球的文明等級,神律跟他們很遙遠,觸犯神律....這個倒不遙遠,已經弄死一位神祇幼崽了。
大使先生繼續道:“我原是想激怒他們,從而順理成章的談崩好讓華胥上神無話可說的。”
我:“.....哦。”
“盤古世界很大。”
“我知道。”本來就很大,被神尊魔改後,便是我也無法想像盤古世界如今有多大了。
“雖然生命之神奇,不論什麼環境都能孕育生命,但因著誕生環境的不同,尋找適合種族生存的宜居地並不容易。”
我頜首。“我知道。”遠的不說就拿地球和銀河系來說,適宜地球人居住的天然星球怕是十分之一都沒有。
“很多種族都是選擇改造那些不適宜生存的地方。”
“那也沒辦法,宜居地就那麼點。”
“但改造不宜居的地方成本高於開發一顆本就宜居的天然星球。”
“那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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