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人當主食吃的要麼就是沒拿人族當智慧生物而是當兩腳羊,要麼就是走歪門邪道,屬於少數派。
除妖師不加區分的除妖固然對付了少數派,同時也將不吃人的多數派的仇恨值給拉得恨天高。
王琬每回問路都要透過對方的習性、環境、社會關係等判斷對方的危險性,心理學都快自學成才了。
一路跌跌撞撞,王琬花了足足一年時間才帶著衛異跑掉西南之地來,東晉雖然相對已經淪為人間地獄的北方中原要安寧很多,但都淪落到跟人間地獄比安寧本身就充分說明自身跟人間界是九十步看一百步的距離。
若非殭屍氣力極大,能應付普通流民,王琬無法想象自己如何能夠活著跑這麼遠。
一年時間跑這麼遠王琬也很無奈,東晉本就偏南,開發度低,東晉的南方開發度就更低了,許多地方的道路純粹就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一年內跑這麼遠在這個時代可以說是不顧一切的速度。
王琬本來也沒想這麼快的,那隻苗人殭屍顯然不會如普通人一般生老病死,且幾百年來一直都沒挪地方,想來也不會突然就挪地方了,因此王琬真的不是很趕時間,至少原本是,後來則是發現衛異已經漸漸不再滿足於以牲畜為血食。
殭屍的進化離不開血食,最初也最低階的殭屍也就啃一些雞鴨之類的小動物,當雞鴨之類的小動物不再滿足它們時便會盯上大一些的動物,吃人無疑是這個過程無法繞開的一節。若無血食,便無法繼續進化,而無法繼續進化便意味著永遠都無法擁有靈智,更無法成為大妖。
王琬雖然阻止了衛異攻擊人族,但問題仍未解決,王琬只能寄希望於那隻苗人殭屍有辦法。
衛異越來越狂躁了,王琬有時都忍不住懷疑,會不會有一天他就忍無可忍的把自己當做血食吃了再去獵殺別的人族。
這種想法沒多久就被王琬甩飛了,不管會不會那樣,自己只要活著就不可能看著衛異繼續這個模樣,而自己死了,那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華夏西南之地極為遼闊,哪怕有一個大概的範圍,這個範圍也是以十萬平方公里為單位,要從中找出一隻殭屍,難度不亞於登天。
大海撈針,王琬也沒什麼好辦法,再著急也只能慢慢找,同時積極接觸當地的非人生物,都是非人生物,那隻殭屍和這些非人生物應該會有所往來,或許能有什麼訊息。
王琬的思路毫無疑問是沒毛病的,但她漏了一點:非人生物和人族的時間觀念是不一樣的。
非人生物表示自己不久前見過那隻殭屍,而這個不久前,可能是幾十年前,也可能是幾百年前,而除了以族群為單位聚居或在家鄉化形的非人生物,少有非人生物會一直定居在一個地方,經常換地方。
王琬在撲空多次後也總算意識到了這方面的差異,可就算明白了她也沒輒。
王琬真正見到那隻苗人殭屍在第三年。
人分善惡,妖也一樣,自然,這個一樣是指內部,對外的話,彼時不少人看妖族那就是看害蟲的態度,你不能因為蚊子現在還沒咬你就說它不是害蟲了。
妖類看人族倒不是看害蟲,但還不如看害蟲呢,兩腳羊這個詞可不是人族自造的,雖然許多妖類都不吃人,但也沿用了這個稱呼,沒有沿用這個稱呼的也少有將人族放到與自己同一高度的,朝生暮死的螻蟻罷了(有些時候這種態度還真沒法反駁,比起妖類的漫長壽命,人的百年還真是朝生暮死)。
王琬能夠打聽到訊息一來是打交道都是溫和不吃人的妖,哪怕不覺得她和自己是平等的物種,但因為雙方是可以溝通交流的存在,那麼指點個方向這種舉手之勞又有何妨。
妖類內部對惡妖的定義是無法無天破壞規則的以同類為食,但實際上這種規則也不是很強烈,一來妖族崇尚弱肉強食,二來妖族比較特殊,華夏也就五十六個民族,而五十六個民族還都是人族,而妖族內部的族群,完全可以著智慧生物百科全書了,各種綱各種科各種目的分類都有。
妖類相食在妖族內部也不是稀罕情況,但少有妖類拿妖類當主食吃,偶爾吃可以,但當主食吃那就犯規了。自然,這僅限於原始世界,若是特別發達的地方,這種情況就比較罕見了。
而對於一些深山大澤裡聚居,不吃人也不吃妖的溫和妖類族群而言,不管是偶爾吃還是當主食吃都很可惡。
王琬的“鄰居”(最近距離也有幾十裡的鄰居)們遇到了當主食吃的那種。
王琬沒想幫忙,也不完全沒想,雖然得了這些妖的幫助她也想回報一二,但她也更清楚自己與衛異的弱小,自己真跑去摻和那就是拖....也談不上拖人後腿。妖怪們對王琬可沒那麼在意,若是王琬落到那隻惡妖手裡成了人質,這些妖怪們的回應妥妥的是幹掉王琬這個人肉盾牌。
王琬不想摻和,奈何黴運這東西,非人力所能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