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與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認為養兒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兒子,然後生了一個兒子還不保險,還要生兩個以防萬一。不過,講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長大後仍舊不能休息,因為他們還要為孩子買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還要照顧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準徒弟的父母生了一個兒子後還想著再生一個,但又生了兩個,都是女兒,最後一個便是準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後來大概是死了再生一個兒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個兒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兒子的身上,三個女兒根本不管。
兒子讀書上進,父母可高興了,積極攢錢為兒子存學費。
女兒讀書讀得好,讀了也沒用,一個小學沒畢業就沒讀了,另一個倒是小學畢業了,然後被拉回來務農了。
兒子考上了大學,學費不夠,沒事,將兩個女兒嫁出去,彩禮錢湊學費。
大女兒被嫁給了一個四十多歲的鰥夫,鰥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給打得實在受不了自盡的。
二女兒嫁的倒是個年輕人,家境也不錯,但男方是個弱智。
唯一的共同點是彩禮錢相當不錯,以及,兩個女兒嫁人時,大女兒滿了十八歲,小的還是上初中的年紀。
有了彩禮錢,兒子的學費得以解決,在學校讀書讀得很好,呼朋喚友,還和校花談戀愛,日子過得相當滋潤。遺憾的是,這位學習成績好,在學校挺出風頭的學生放假回家的時候與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時候掉水裡溺死了。
唯一的兒子沒了,這打擊太大了,夫妻倆都很受傷,而妻子因為年紀太大,以及頻繁生育傷了身體,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沒幾個月,丈夫就拿著家裡全部的錢跑了,但他的屍體在一年前在山溝裡被發現,根據屍檢,這位的死亡時間和他當年離家的時間是吻合的。
兒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擊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瘋了,經常往外跑,說兒子沒死,要找兒子,而準徒弟每一次都很認真的去把人給找回來,然後,女人又一次離家後再也沒有找回來。
以上還能說是巧合,不一定是人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讓人懷疑了。
大女兒嫁的那個鰥夫在走夜路的時候被野獸給叼走了,被發現的時候,人已經被野獸給啃得差不多了。
二女兒的婚姻也沒有堅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準徒弟上了一次門,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還是直白一點吧:她將彩禮錢退了回去,然後威脅自己姐姐未滿十八歲,婚姻是不作數的,她完全可以起訴他們,起訴不贏也沒關係,弄死個傻子也不是什麼難事。
亂七八糟的事情結束後,準徒弟的兩個姐姐各自拿著妹妹給的一大筆錢離開了山村。
以上都是警察查出來的,但查出來了,也知道準徒弟有非常明顯的殺人嫌疑也沒用,因為她做得太乾淨了,什麼痕跡都沒留下。就連那些錢,她也說是母親的私房錢,父親並不知道,因此就沒有捲走。
我不知道警察當時的心情,但挫敗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別人是殺人犯,就是沒證據,因此只能將人無罪釋放,心情肯定很複雜。
我現在都還記得趙哥將資料給我的時候對準徒弟的評價:“這人簡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我不否認準徒弟挺有犯罪天賦的,但天生罪犯,這評價就過了。
少凰是兇獸後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兇獸血脈,雖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惡,很多血脈濃度不如她的兇獸後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為最接近兇獸的她卻能夠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會被血脈天性所操控,足以證明:沒有人天生就該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後天的綜合因素所致。
至於準徒弟的這些過往,她也沒殺害無辜。
養著一隻鴆卻沒去從事無本萬利的生意,而是靠著從山裡捕獵和採藥維持生活,這孩子真是不錯。若換了我或少凰處在她那個位置,我會夷人三族,她會進行物種滅絕,雖然在我們自己的三觀裡,這是應該的,但對於人族而言,我是變態殺人狂,少凰會是恐怖大魔王。且,從實際上來看,我會很成功,而少凰,眾神不會放任她隨便搞物種滅絕,最起碼會留幾個種。
準徒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安,大概不太確定誰是主事的,但最後還是看向了安安。“綠兒說它的內丹換給了你們,我希望換回來。它這麼小,若是沒有靈力和鴆毒,很難長大。”
安安道:“內丹可以再修煉回來。”
我佩服不已,說得真輕鬆,重修內丹可不是一般的難。
許是看出了我在想什麼,安安道:“五萬歲那年,我被長姐廢去全部修為,破而後立,我後來又修煉回來了。”
我一怔。“孟凰不是很疼愛你嗎?”廢去一個神人所有修為,這懲罰,真心不是一般的重。頓了頓,我又問:“該不會就是為了讓你破而後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