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丈啊,這麼晚了你不在家享受你的二人世界給我打電話幹嘛?”你不睡我還要睡啊。
“我現在還在局裡。”
我:“.....小姑丈你可真是.....盡職盡業。”怎麼感覺小姑姑快趕上寡婦了?嫁個男人,男人卻嫁給了工作。
“小落你就別諷刺了,我真找你有事,我們這裡碰到了殭屍。”
我徹底醒了,估計今晚也不可能有睡意了。“殭屍?你確定你沒眼花?”
鶴城裡的妖魔鬼怪這兩年我已經全都上了戶,殭屍這一分類就一隻:老臘肉。小姑丈該不會是看到老臘肉了吧?老臘肉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讓人看到原形。
“我都讓咬掉了一塊肉,你說我是不是眼花?”
老臘肉什麼時候換口味了?
不對,老臘肉不吃人的。
想喝血,醫院有血庫,想吃人肉,手術切下的廢料和婦產科人流的胚胎都是人肉,犯不著攻擊活人。
第174章 第二章養屍·屍毒
踩著拖鞋趕到警察局的時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雖然說我對這個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滿意,但我也沒想他死啊。
誠然,人還沒死,真死了電話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給我打電話了,問題是他被殭屍給咬了啊。
劃重點——被、僵、屍、給、咬、了!
我靠,被殭屍給咬了這是小事嗎?
事大了。
被妖怪給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帶毒的妖,那隻要沒被咬死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咬掉了一塊肉而已,至少命還在,養幾個月還是會長回來的,但被殭屍給咬了,不好意思,殭屍正好是帶毒的妖,還是帶毒的妖裡頭最坑的一種。
被別的帶毒妖給咬了,最嚴重也不過一死,而被殭屍給咬了,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覺得老臘肉怎麼樣?長生不死,有著一份體面且積德的工作,什麼都不缺,羨慕吧?
那我告訴你,他曾經吃人無數呢?
並非每隻殭屍誕生的時候都是有靈智的,從棺材裡一爬出來就有靈智的殭屍屬於十萬裡無一的特例,而這一類殭屍不是生前死得極慘因而怨氣沖天,便是執念深重,因而勉強能夠保留一點靈智。但實際上,就算能夠保有靈智,它們也無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慾望。
殭屍的進化是透過獵殺別的物種吞噬其血肉精華,有點像兇獸,但又沒兇獸那麼百無禁忌吃嘛嘛香,不過也幸虧沒兇獸那麼百無禁忌,否則芸芸眾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隻從低階爬到高階的殭屍都必然吃過數之不盡的人,踩著累累屍骸成就大妖。
老臘肉雖然看著和普通人差不多,但這也只是他。
殭屍在進化和修煉到一定境界的時候會產生魔魄,擁有清晰的靈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舊是本能,而誰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還是少凰,若是沒有被孟凰給找回去,少凰的結局幾乎是註定的:成為神族歷史上赫赫有名的神孽,最後被神族聯手滅殺,亦或墮入魔道成為一方大魔,為禍世界。至於尊重生靈的生命什麼的,想都別想,在魔的觀念裡,螻蟻是不需要尊重的,不論是生命還是思想都不值得尊重。
當然,你要說神和魔很像,好像也沒什麼區別,那麼我告訴你,區別大了。
神好歹會披一層名為虛偽的皮,雖然你可以說神這是道貌岸然,但偽善也是善,要讓別人承認那是善,至少得先付出了,讓別人受益了才能做到。不求回報的付出,那是聖人,不是神。因為披著這樣一層皮,神族的本質還是秩序的,雖然這秩序跟人族的三觀差得不是一點兩點,但差得再大那也是秩序。而魔,弱肉強食是唯一法則,如果這可以稱之為秩序的話,那麼魔是有秩序的。
君族記載著很多的史料,其中就有不少關於魔的,若是殺戮千萬人能讓自己得到好處,魔會毫不猶豫的動手;別人都沒招它惹它,只是因為覺得別人不順眼就毀滅了一整個世界,這也是魔才能做得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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