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之前並沒有讓黎芳或烏利特看守這些物資。在我看來,這些東西都沒有太大價值。但沒想到我轉身去河邊的功夫,東西就被人偷走了不少。
這些東西一定是村民拿走了。因為他們還想再偷走一些,沒想到我回來了。不過,他們依然不甘心,在一旁竊竊私語,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其實是等我再次離開後再下手偷。
看著村民們躲躲閃閃的目光,我心裡有些心酸。
他們之所以冒著危險這麼做,還不是因為日子過得太苦了。
一件衣服,一小袋玉米,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但對他們來說都是極其珍貴的。
這時,黎芳帶著烏利特走了過來。她和烏利特身上都掛滿了繳獲的武器,準備和這些生活物資放在一起。
“咦,東西怎麼少這麼多?”黎芳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出我們遭到村人偷竊物資。
“該死!看我怎麼治他們!”她眼睛一瞪,就要去找那些村民算賬,卻被我攔住。
“算了吧,我們也不缺這些東西。只要他們不拿武器就行!”我心中不忍。
“哼,如果這次不給他們教訓,他們下次會到我們營地裡去偷!”黎芳氣得挑著眉毛吼道。
她說得也有幾分道理。另外,那幾隻手電筒和乾電池對我們來說也的確很重要。
黎芳絲毫不含糊,她立即把村長找過來,讓他把偷東西的人交出來。
她對這些住在偏僻山林的少數民族抱有很強的優越感,認為這些人是沒開化的野蠻人,對待他們就要嚴厲鎮壓。這也是她所在的部隊把馬麗那些矮人族稱為“夜叉猴”的原因。
“敢違抗,我就槍斃了你!”她把槍頂在了村長的頭上,氣勢凌人的喝道。
她的狠辣氣勢鎮壓住了村長。
“誰偷了長官的東西,都把東西拿出來!否則我就會家法從事!”村長顫巍巍站在村頭喊道。
在這種落後的地方,村長就是家長,可以對村裡人施以私刑。
家法甚至重於法律,可以處死偷東西的村裡人。
所以村裡人不敢再隱藏,有幾戶偷拿了東西的村人急忙把東西乖乖拿了出來。
“長官,他們知道錯了。我替他們給您陪個罪!饒過他們吧!”村長手捧東西賠笑說道。
“你一句話就算完了嗎?”黎芳眼睛一瞪,說。
“那,長官,您說應該怎樣。我們都認!”村長見勢不妙,連忙低頭說道。
“找出首要分子,浸豬籠,其他人砍手!以儆效尤!”黎芳一字一頓的說道。
“啊!?”村長渾身一顫,驚愕的看著黎芳,懷疑自己聽錯。
“怎麼,還讓我說第二遍?”黎芳的語氣愈加充滿威脅。
“你們這些該殺的,偏要偷長官的東西,你們怎麼不長眼睛啊!”村長擔心黎芳再起更重的懲罰,扭身顫聲對那些村民罵道。
聽說村長要砍他們的手,那些村民都嚇得面無血色,有的女人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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