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瑜上次見到謝晨,只是遠遠看一眼,並沒有單獨接觸過,這次聽姚處說要借調謝晨,他還是挺驚訝的,畢竟謝晨實在太年輕了,公安部那些,不是首都政法的高材生,就是辦案無數的老前輩。
方瑜這樣想著,看見謝晨過來,還是飛快的迎上去,先握手。
“好久不見,謝警官,一路辛苦辛苦,走,上車邊走邊說。”
開車的另有其人,方瑜坐在後排,把厚厚一沓牛皮紙檔案袋遞給謝晨。
“還是十二年前西山省丁原市黃金大劫案,當時有兩名死者,西名作案嫌疑人,姚處的意思,劉富貴是謝警官你發現的~”
“我叫謝晨,不用這麼客氣。”
謝晨伸手接了檔案。
方瑜笑笑。
“那我叫你小晨,我們姚處都喊我小方。”
謝晨抿唇。
“方哥!”
“哎,這個案子十二年前是僵局,現在一樣還是僵局,那個劉富貴,不好對付。”
謝晨皺眉,開啟檔案袋,裡面全是案發現場的照片,按理說這個案子雖然重大,但也不是大到需要公安部親自下場指揮,掛牌子督辦都己經是相當重視了。
等謝晨看見死者傷口,就明白了一點。
“十二年前的持槍劫殺案?”
十二年前持槍,額,其實也不算什麼,當時的西北,特別是靠近野外牧場有猛獸的地方,很常見。
方瑜像是明白了謝晨的疑惑,嘆了一聲。
“嗯,這個槍,是當時執勤大院門口,哨兵的槍!”
謝晨一聽,心裡疑惑得到解釋。
“那槍的持有者呢?”
要是系統內的槍,應該很好找出持有者,除非~
“持有者在執勤的時候,被殺人奪槍,殺死我們哨兵的,正是他自己的槍。”
這就難怪了。
不過還是有很多值得探查的地方。
畢竟哨兵的槍很難離手,被奪走反殺,肯定困難重重,不可能一點都不知道反抗,只要反抗就能留下打鬥痕跡。
痕檢對這一點最敏感,有了打鬥痕跡,想要找到兇手,總歸能有點頭緒,就算把一座城市的人翻來覆去查,也不至於懸掛十二年。
謝晨對這個案子的好奇心越來越重了。
“還有其他案子相關的痕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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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啊?我拿落花狼藉? 封面](https://imgs.stonovel.com/images/EMd/BBMYK/BBMYKs.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