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漢末小民》第45章 分田(下)(1)

作者:陳夢之·12天前

曹大他們算得絲毫不誇張。

當今朝廷雖然明面田租收的是三十稅一,但這只是土地稅之一,每畝還要徵收三升芻稅和二升稿稅。

這樣一來,土地稅實際就是二十稅一了。

二十稅一,這也不高嘛!

別急。這只是少的,最基本的。

還有人頭稅,分為口賦和算賦兩種。

口賦的徵收物件是七歲到十四歲的使男使女,每人每年二十三錢。

但這大多是天下太平時候標準。像近些年,口賦直接從一歲開始徵收。

一歲是什麼概念?在這個時代,懷胎十月剛出生的嬰兒就算一週歲。

你就說這口錢徵的惡不噁心,炸不炸裂?

所以民多不舉子。

算賦的徵收物件則是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大男大女,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

如果以一五六口之家來算,每年的人頭稅就得四五百錢。

除了人頭稅,還有資產稅,也就是戶賦。一年也得繳納一次。每萬錢徵收一百二十七錢。

每家每戶有什麼物什,每件物什值多少錢也是有定價的。

有人說我家哪會有那麼多錢?

你有的!

徵稅的吏說冊上記載你家有,你就有。

現在都還有某些「專家」呼籲,要徵收房產稅,「您」考慮過普通小民麼?

然後你以為這就完了?那就把當朝庭統治階級看得太仁慈了。

除了賦稅,還有徭役。

始傅者,也就是十五歲開始,每年都需要服一月徭役,而且不單單是男子的責任,婦女一樣需要服徭役。

那朝廷每年需要那麼多人服徭役嗎?當然是不需要的。

那麼每年沒有攤派到服徭役的人就相當於免除他們當年的徭役嗎?

想多了!

得給錢,每人三百錢。

官定勞動力日價為八錢,還有二錢伙食費,一日就是十錢,一月就正好是三百錢。

簡直「童叟無欺」!還美其名曰:官府找人幫你代為服役了,你只要給錢就行!

……路思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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