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當天,和暗戀她的大佬閃婚了》第10章 踹開絆腳石(2)

作者:冰清水暖·13天前

他還留言了:恭喜脫離苦海,你將會重獲新生。

這傢伙,上班這麼閒的嗎?

第二個是宋硯,給她發了私信,問她這是什麼意思。

她給他回覆:就字面上的意思。

宋硯又給她打電話,她首接靜音了。

不聽不聽,王八唸經。

(-^〇^-)

姜棠中途下車拐去超市買了菜回家。

中午給自己簡單做了一頓飯,吃飽後才給賀淮舟發去資訊,讓他下午下班首接來翠湖苑,她在家做飯請他吃。

她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從小到大沒下過廚,為了宋硯那個渣男,愣是學會了做飯。

結果那頭豬吃了那麼多她做的飯菜,卻轉頭跟老女人搞三搞西,真是氣死她了。

賀淮舟下午下班回來的時候,姜棠己經做好了三菜一湯,還差最後一個炒青菜就完事了。

“看起來不錯,色香味俱全,以後我有口福了。”

“我隨便做了點,你別嫌棄啊。”

“不嫌棄,我很好養的,不挑食,也會做飯,以後咱們結婚了我做給你吃,你跟那個渣男提分手了嗎?”

“沒呢,他昨天不是沒去上班嗎,今天我提出辭職了,他沒同意,不過同不同意都無所謂,明天我就遞交正式的書面辭職報告給他,順便說分手的事。”

她打算擺爛了,從今天開始請假,不批假也頂多是熬一個月的事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她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就行了。

三十天後,無論領導批不批准,她都己經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了。

但要有通知憑證,以防公司否認收到辭職申請。

被開除名聲不太好聽,她還是按正規程式辭職吧。

況且,工作交接都做了,不離職要等到什麼時候?

總之,絕對要在蘇晴工作暴雷之前和渣男賤女劃清界限。

“明天我陪你去。”

姜棠搖了搖頭:“不用,我自己能行,你去的話,宋渣男肯定會說我找好下家了要急著跟他分手。”

“那好吧,有事給我打電話,我會第一時間趕過去。”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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