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這個皇室沒我得散》第九百七十三章:不是學問人(1)

作者:錢富貴er·8天前

陸德明眼神都有光了。

“這兩句,便是對第一句的補充了,如果孩子從小不好好教育,哪怕是本性善良也會變壞,為了不讓他們變壞,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專心醫一致的去教育孩子。”

“還有孟母三遷,斷杼教子,好,好好。”

陸德明不斷的誇讚著。

再往下看,是一行塗黑的,被李復廢棄的一句話。

這年頭還沒有竇燕山,李復都寫完了,才想著問問陸德明,沒有的人,那不能寫啊,直接塗抹掉。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僅僅只是供養兒女吃穿,而不好好教育,這是父母的過錯,只是教育,而不嚴格要求,便是做老師的懶惰了。”李復解釋著:“也不能說,父母生了孩子之後,給口飯,養大了,就是父母比天大,無論什麼,父母都沒錯,打個比方來說,孩子從小到大不被父母喜歡,毆打虐待,哪怕是孩子聽話懂事,還是要遭受這些,那麼,在將來孩子不願意給父母養老,這是錯嗎?”

陸德明眉頭緊皺。

“可是有孝道在......畢竟是生身父母。”

“那孩子有什麼錯呢?”李復雙手一攤:“他生下來什麼都不懂,遭受非人的待遇,父母不曾善待,不曾教育,還要要求他,能夠孝敬父母,侍奉堂前?”

陸德明嘆息:“這.......著實令人糾結啊。”

“這就說到方才咱倆聊的道德和法律問題了。”李復說道:“孝道要求子女無論如何都要給父母養老,這是道德標準的要求,但不是最基本的法律要求。”

“而大唐的律法規定,子女必須給父母養老,這是法律強制要求。”

“那不都是要給父母養老嗎?”陸德明問道。

“標準不一樣啊,心甘情願和強制,能一樣嗎?心甘情願的給父母養老,父母日子過的舒坦啊,而子女被律法強制給父母養老,最低標準,活著給口飯吃就行。”李復說道:“所以也要說,孩子從小,父母要好好教育,好好對待,如何養老在如何養小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決定了。”

陸德明沉思,微微頷首。

一個三字經,足夠自已去思考很多了。

而這些思考,這些相對的論點,都是以往不曾去想的。

因為在孝道的要求下,一切都是順理成章。

而所謂的道德要求,不是針對所有人都是行之有效的。

而天底下,也並非所有人都是讀書人。

讀書的不一定明理,不讀書的,也不一定粗鄙。

人性多複雜。

李復的三字經寫了不少,刪改了不少。

什麼古九州,今改制.......

寫了有一半左右,另外一半,實在是想不起來了,如果老陸覺得不夠,那就讓他再補充吧。

甚至連三傳者,有公羊,都沒有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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