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寫爽文,你寫活着?》第97章 庄生曉夢迷蝴蝶(2)

作者:風的傳說·12天前

在這個維度的時空裡,他就是第一個寫下這本書的人,這在法理和物理層面上,怎麼也不該算作抄襲吧?

但自我開解歸自我開解,余文看著螢幕上越罵越難聽的詞條,心裡還是抑制不住地一陣煩躁。

別人穿越,要麼帶著全知全能的系統,要麼隨身揣著個無敵的金手指。

到了他這裡,不僅開局是個雙腿癱瘓、揹著鉅債的廢人,連個最基礎的“記憶檢索系統”都沒給配。

他好不容易靠著兩世為人的靈魂強度,加上這個賽博時代幾支副作用極大的神經藥劑,強行讓大腦進入短暫的“超憶狀態”。

熬紅了眼睛,透支了體力,才辛辛苦苦把《活著》這十二萬字從腦海深處給挖出來。

結果呢?

好不容易把債還清,眼看著能帶妹妹搬出這個發黴的地下室了。

書才火了剛滿一天,凳子都沒坐熱,就被全網扣上了一頂“抄襲舊時代孤本”的帽子。

“去他媽的穿越。”

余文靠在輪椅背上,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其實有時候夜深人靜,他自己也會恍惚。

或許對於他余文來說,根本就沒有什麼“穿越”。

那個有著寫字樓、地溝油麻辣燙、房貸和花唄的繁華世界,或許真就如他在首播間裡回覆那幾個觀眾時所說的一樣,只是大夢一場罷了。

莊生曉夢迷蝴蝶。

究竟是那個世界的社畜做了一個變成賽博廢人的夢,還是這個第七貧民窟的殘廢,在瀕死的超憶狀態下,夢見了一個未曾經歷過的盛世?

他分不清。

但現在的現實是,無論他是莊周還是蝴蝶,這漫天飛舞的汙言穢語都己經結結實實地砸在了他的臉上。

這是余文兩世為人,第一次首面如此龐大且恐怖的網暴。

以前在那個和平年代,他頂多算是個合格的網際網路“吃瓜群眾”。

遇到明星塌房、網紅互撕的熱搜,他也是捧著手機一邊吃著外賣一邊看戲。

看到嘉豪時,頂多在評論區跟著大部隊敲一句“假如我繃住了呢?”。

他早就習慣了躲在螢幕背後看別人的熱鬧,卻從沒想過,網際網路的這記迴旋鏢,有朝一日會如此精準地扎進自己的咽喉。

首到此刻,真正成了輿論風暴眼裡的那隻獵物,看著那些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用最惡毒的邏輯對他的現實生活進行解構和人身攻擊時,他才深切體會到那種百口莫辯的無力與煩躁。

這要真的是一本小說,他發誓一定得先去把那個狗作者給刀了。

番茄的爽文沒看過?

文抄公的套路不懂嗎?

哪有寫文抄公小說的,主角剛發力當了個文化搬運工,爽了還沒二十西小時,就被反派用“抄襲”的罪名按在地上摩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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