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半古神神民的血統就夠讓人無語了,而現在,血脈無限接近初代種,甚至可能就是初代種,我隱約有種預感,我可能要盯著現在這副外形千百年不止。
塵寰大抵也是想到了我現在什麼情況,徹底無語了。
許是我之前殺人殺妖太多,鶴城近來治安大好,唔,僅限於非人生物,人族犯罪不歸我管。
看治安好,事情不多,我專門買了一整套的華夏法律書回來研究。
塵寰見了大為驚奇。“你要考法官嗎?”
我怔了下。“怎麼可能,我看著這些法律書就頭疼,還去當法官,那不是害人嗎?”
“那你這是在幹嘛?”
“我想制定法律。”我說。“人與妖之間,誰強誰決定生死這種做法,最終的判決完全看動手之人的心情與喜好,未免有失公允,若是有個章程,情況應該能好一些。至少,甭管是人還是妖,只要知道胡來會有什麼後果,我想應該沒人會在鶴城繼續胡來。”
塵寰無語道:“法律源自於約定俗成,君族沒有類似的東西?”
“有啊,族規很嚴的。”我說。
“那你抄下來不就行了?”頓了頓,塵寰問我:“你連自己的族規都背不出來?”
“背得出來。”
“那怎麼不借鑑?”
“我前兩日抄了,還給小姑姑看了看,她說,真按君族族規來,非人生物會如何她不知道,但人族肯定民怨沸騰。”
塵寰不解:“怎麼會?”
“君族保留了肉/刑,挖膝蓋、砍胳膊或大腿的規矩都有,有的時候還會族誅。就比如強/女幹幼童這種罪行,在人族不一定會判死刑,甚至有生之年是可以放出來的,而在君族,這種罪行,夷三族是保底。”我嘆道。
塵寰噎了下。“這區別有點大。”
我心說豈止有點大,我剛說的只是一部分,事實上與族誅劃等號的罪行多了去,而在人族的觀念裡,一人犯罪就判別人滿門甚至三族死刑妥妥的泯滅人性,野蠻血腥,殘忍落後,引起公憤是必然。
我繼續道:“我想著,少凰的鳳凰族的地盤妖魔鬼怪人神雜居,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南明總應該有合適的律法。”
塵寰瞅了瞅我的神色,問:“結果呢?”
“小姑姑說裡頭種族歧視的味道太濃了,更容易引起公憤。”
塵寰茫然的看著我。
我舉了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人與神同罪不同罰,神無故殺人需受罰,面壁思過一萬年起步,而人殺神,不論什麼緣由,都必須賠命,甚至族誅。”
塵寰聞言道:“這不是應該的嗎?古代的皇帝一生中會殺多少人,但在人族的觀念裡可從無皇帝給臣民賠命的道理,神雖非皇帝,卻是凌駕於皇帝之上比皇帝更尊貴的存在,同理,別說殺人,便是弄死皇帝也沒道理賠命。”
我道:“可鶴城是人族的地盤,人族不會認可這個,至少現代人族明面上不會承認。”雖然事實上的確沒人敢找神賠命,三十六虐殺人族,更曾毀滅一方天地,前者根本沒人管它,後者倒是管了,但少凰說它的懲罰是被神尊找了個地方流放了幾百萬年,賠命什麼的,絕不可能。
同罪不同罰,在地球上根本沒哪個國族敢明目張膽的寫進法律裡,小姑姑明確表示我真按南明神族的那一套來,必然犯眾怒。
可.....我給眾多非人生物看了,一個兩個的都覺得沒問題,非常的合理,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是覺得,若人間界有神人,神人真會如法律中所透露的那般仁慈寬厚?
我的思維邏輯偏向非人生物,若是不認識少凰,我也會覺得不可能,但認識了少凰,我覺得這還是靠譜的,反正我沒看少凰隨心所欲的決定過凡人的生死。雖然對凡人也沒多少愛護之心(可以理解,凡人又不是她的臣民,她對凡人沒有愛護的義務),雖然她也殺過人,但哪一次殺人不是因為別人讓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脅?
。等平不都來從,妖與人,族人通普與士修族人,人與神
。芥草蟻螻是裡眼士修族人在族人通普
。寶是都全,貝寶的移會是裡眼士修能大族人在族妖小弱,食的好上是裡眼妖大在士修小弱
。芥草蟻螻是樣同裡眼的神在,妖與人
。等平生眾:曰佛
?等平不裡哪,芥草蟻螻皆生眾:曰譯
。務義與任責有都此彼對方雙,者弱護守者強,者強養供者弱:實務很想思心核的頭裡這至,了錯不很的真法律的定制凰孟得覺我,話實講
。失消而亡死的者始創著隨未並念理但,了死人,的類一那鞅商是,是的幸慶得值。則規的界世個整是的戰挑而,貴權的國一是的戰挑起吳鞅商,是的同不,者法變個一是就本伙傢這,解瞭的切深更了有也死的對我時法律的定制凰孟究研
。施實文明上球星的風上據佔族人顆這在能不套一這,惜可
。的完定一不真還年之生有則否,人是不我虧得.....量作工這,了法律套三鑑借當適再況實現據能只也我,行不也那,行不也這
。同了出神眼的我著看寰塵
?棒冰扇風上發沙在的哉遊哉優卻他,累麼這我麼什憑,服舒不點有我
”。唄來意誠點出拿?嗎我追要是不,哥帥“。裡懷的他了到放書律法摞一將斷果我,此及思
”.....“:寰塵








